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法律观察一隅——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合规要点初探
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法律观察一隅——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合规要点初探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以下简称"能源体系规划"),能源体系规划指出,"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是"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可见,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当前能源行业领域的大方向。所谓的能源数字化转型,其重要驱动力就在于将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将数据要素深度嵌入到生产运营流程与客户服务之中,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与倍增效应。[1]
以电力行业的运维业务为例,电力行业的生产运营流程包含了"发、输、变、配、用及运维"各个阶段,其中电力运维阶段包括了电力设备的巡检、勘察、检修、试验、抢修、安装等,电力运维是电力生产流程中付出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的业务,传统电力运维企业高度依赖劳动力,因缺乏科学而高效的管理手段,运维成本高、响应速度慢,而将电力运维与数字化融合后的,传统电力运维企业升级转型为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将电力设备接入智能用电服务平台,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数据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电力设备若处于异常状态,平台会及时作出报警提示,线下专业运维队伍将迅速进行处理,主动出击,不仅可以将电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更能提高人员和能源的利用效率。
当然,数字化转型升级固然是大势所趋,但不论是本文主要讨论的电力运维业务还是整个能源产业,相关企业在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时既需要关注技术升级,更应该做到合法合规,由于目前我国尚无较为系统性的立法规定,笔者就结合以往的实务经验,以用户侧的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合规要点为视角进行分析介绍,以供能源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合规化经营参考。
一、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现状
(一)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介绍
电力运维一般包括用户侧电力运维及供电侧电力运维,用户侧的电力设备属于低压用电范围,通常由用户单位自己管理,但诸如商场、工厂以及学校等较大的电力用户由于电力设备复杂程度较高,往往会将运维的任务外包给第三方企业,该等为电力用户侧提供电力运维服务的企业即为用户侧电力运维企业。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一般是从传统的用户侧电力运维企业转型或升级而来。传统的用户侧电力运维企业的业务范围往往包括电力设计咨询、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备供应以及线下的电力设备运营和维护,而在数字化背景下,传统的电力运维企业通过设备数据的采集及融合、运维设备的集成管理以及运维团队数字化管理,将企业转型为应用于能源用户侧电力能源智慧运维、变配电站托管服务、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的科技型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使用户侧的能源系统更为"绿色、安全、高效、经济",通过"线上监管+线下维护"为电力用户提供24小时云监测、能源托管等一系列组合式服务。
(二)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发展前景
2017年,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共同印发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相关部门编制本地区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明确了加快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等7项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随着政策的有力支持和用户端用电服务市场的不断多样化与专业化,智能电力运维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梳理
1. 法律法规
笔者对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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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业政策
近年来,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及行业政策来推动电力系统的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比如:2014年7月,国家电网发布《2015-2020年电网智能化滚动规划指南》,提出到2020年,全面推广应用输变电状态监测、直升机巡检、无人机巡检和机器人巡检等先进技术,实现输变电设备的智能巡检、电网运行状态的实时评估和辅助决策,全面建成具有信息化、自动化和互动化特征的智能电网;2016年11月,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2019年4月,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2020年1月,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攻坚突破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推动构建能源互联网产业链,打造互利共赢能源新生态,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各环节效率,加强政企联动,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载体,汇集全社会力量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迭代打造企业中台和智慧物联体系。[2]
二、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合规要点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由于其兼具传统电力运维与数字化技术的双重属性,企业合规既要关注其作为传统电力工程企业常遇的法律问题外也需要关注其作为数据处理者的合规问题,根据我们的经验,除了一般企业可能涉及到的劳动人事、税收以及知识产权等合规要点外,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在合规方面有两大特别需要关注的要点。
(一)资质条件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通常覆盖了传统电力运维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方能开展相应的业务。我们将相关的资质条件梳理如下: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在经营过程需要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四种资质类别,取得不同的资质类别需要的企业人员和工程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可承包的业务范围也存在区别,企业在开展业务时需要关注自己是否取得了对应的资质,开展具体资质类别及相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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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14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企业在运营中还需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如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也存在资质类别,具体资质类别及相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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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修订)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通常也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数据保护问题
《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试行,2014)规定了作为电能服务商的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基本义务,即对于电力用户在线监测数据的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用户允许,电能服务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但对于电力数据的性质,以及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可能面临的数据保护具体义务,电力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因此需要将目光转向数据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寻找法律渊源。
1. 电力数据的性质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通过处理电力用户的电力数据为用户提供运维服务,但就目前立法现状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3]区分了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以及一般数据,其规定均属于纲领性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数据分类分级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数据进行具体的分类分级管理,而电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尚未出台规章制度对电力行业领域数据分类,因此,电力行业领域什么是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以及一般数据,并无具体规定(与之对比,工业电信行业、汽车行业均出台了明确的规定,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处理的电力数据属于何种性质,尚未定论,此外,从我们的经验来看,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服务对象通常为企业单位,很少会有个人客户,所以基本不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2.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可能面临的数据保护义务
由于电力行业领域对于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以及一般数据的定义及义务尚未出台具体规定,相关企业对于采取何种数据保护措施常常举足无措,但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一般掌握了当地较多用户的电力数据,依照2022年1月13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重要数据识别指南》(征求意见稿),该等数据较大可能会被认定为重要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于重要数据处理者设立了比较明确的义务,可供相关企业进行参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重要数据特别安全保护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重要数据处理者负有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的任命,重要数据识别与备案以及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等特别的安全保护义务。
(2)第三方共享、交易或委托处理
根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若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向第三方共享、交易、委托处理重要数据的,应当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网信部门同意,并同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3)跨境传输特别要求
根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重要数据处理者附有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应当确保不超出网信部门安全评估时明确的出境目的、范围、方式和数据类型、规模等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等义务。
三、结语
在"双碳"背景下,大力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电力服务企业无疑会助力于能源产业的转型与升级,提升能源利用的综合效率,但传统能源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技术升级,更要注意合规经营,既要关注其开展传统业务所需的资质条件,更需要注意数字化进程中的数据保护。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