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筑巢引凤下,投资者赴港投资法律Tips之签证篇
港府筑巢引凤下,投资者赴港投资法律Tips之签证篇
系列导语
香港承袭英美普通法,法治完善,多次蝉联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国际顶尖专业人才汇集,又“背靠内地、联通世界",参与内地的庞大市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过去几年里,由于各种复杂原因,香港发展势能和边际不断承压。值此时期,香港特首李家超于2022年10月发表了其首份施政报告,放眼香港未来,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特别是,在招商引才方面,为强化香港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动能,吸引内地更多优质企业及高端人才来港发展,香港政府将全力构建新体系,推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
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专责向内地和海外的重点企业提供特别配套措施和一站式服务,以引进到港;
从「未来基金」拨出300 亿元, 成立「共同投资基金」, 以引进和投资落户香港的企业;
成立「人才服务窗口」, 专责制订并统筹招揽内地和海外人才的策略和工作,以及向来港人才提供一站式支援;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罗致高端人才来港发展;
退还在合资格外来人才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前在港置业已缴付额外的印花税(实施前非永久居民购房印花税可高达30%),助力人才在港扎根。
借此之际,我们特推出本「港府筑巢引凤,赴港投资法律Tips」系列文章,向大家介绍在香港落地发展及投资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如何在香港设立公司、香港税负如何、用工方面需特别注意事项、如何办理签证、公司运营中的用户隐私问题等,期望对大家来香港发展有所助益。
本篇为本系列文章的第四篇,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如何给企业主及赴港员工办理签证。
赴港企业家以及企业雇佣港外人士通常可以通过以下计划申请签证:

点击可查看大图
注*: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系香港政府于2022年施政报告最新提出的人才引进计划,已于2022年12月28日开始接受申请,本所将持续保持关注。
其中,就近期最火热、最受人们关注的优才计划及企业家投资计划,我们进行了详细梳理如下:
1.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优才计划")
优才计划为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优才计划的各项机制详见下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2. 一般就业政策(适用非内地居民)-企业家投资
计划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海外、台湾及澳门企业家,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企业家)提出申请。其各项机制详见下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民
享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士,可拥有以下权利:香港特区的入境权,在香港特区不会受任何逗留条件(包括居留期限)的限制,不会被递解离境,及不会被遣送离境,即所谓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香港《入境条例》规定了哪些人士合资格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居留权。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条件,便享有香港特区居留权的资格:
1. 符合《入境条例》附表1第2段中规定的六项类别的人士,包括:
a.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b.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c. 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属于上述a或b项类别的人士;
d.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人士(其中,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期间必须是紧接该人士根据此项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日期之前的连续七年);
e.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属d项类别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1岁的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或年满21岁前任何时间,其父亲或母亲已享有香港居留权;
f. 不属第a至e项类别而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只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以及
2. 符合《入境条例》附表1第6段中过渡性条文的人士。
系列结语
香港作为最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一直保持着极强的灵活性和韧性。可以预见,未来香港将在发挥法治健全、市场自由、营商环境高效、开放及公平的优势基础上,增强发展动能,实现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