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理的“vivo”诉“vivi”商标侵权案入选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中伦代理的“vivo”诉“vivi”商标侵权案入选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0年4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十大案例。发布会介绍,2019年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类案件41031件,其中的10个重大、典型案件被评为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中伦代理的"vivo"诉"vivi"商标侵权案入选十大案例。
本案中,中伦接受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对深圳市优品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唐迪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立案伊始,为保障客户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持续性侵害,中伦律师向法院申请要求对被告采取诉讼行为保全措施,随即法院裁定深圳市优品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vivi"标识的手机产品,立即停止在网站www.vivi-china.com宣传带有"vivi"标识的手机产品;深圳市华唐迪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带有"vivi"标识的手机产品。裁定作出之后,法院立即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及被告优品通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随后,被告华唐迪讯公司经营的淘宝网店下架被控侵权商品,被告优品通公司经营的网站"www.vivi-china.com"无法打开,客户执法院裁定与淘宝网、拼多多等平台交涉后,该些平台上的数十家店铺所宣传销售的"vivi"手机亦全部下架。本案行为保全措施的采取,快速有效禁止了"vivi"手机的生产销售,维护了"vivo"品牌商誉。
本案入选十大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深圳法院作出全市首个知识产诉讼行为保全裁定的案件,并对被申请人的复议进行裁定,详细阐明了复议不成立的理由。本案将在深圳市乃至以外的地区产生较为深远的司法示范意义。
本案主办合伙人为钱伯明律师、非权益合伙人庄泽满律师,经办律师包括王建伟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