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成都办公室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成都办公室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1月6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文轩")H股回归A股的首发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新华文轩系四川省国资委下属企业,为我国出版物发行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营业务包括出版物的编辑和出版、图书及影音产品零售、分销以及教材和助学类读物发行业务等。新华文轩于2007年5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此次回归A股,计划募集资金11.8亿元人民币,均用于其主业相关项目。
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文轩回归A股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为陈刚律师,项目承办律师为孙方律师、张现凤律师和陈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