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中国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单境外房地产企业人民币公司债券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中伦为中国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单境外房地产企业人民币公司债券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6年6月27日,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合生创展")成功发行首期境内公司债券,规模为31亿元人民币,为期3年,票面利率为每年4.95%。合生创展于1997年在英属百慕达群岛注册成立,并于1998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使其成为首家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成功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的境外房地产企业。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解决了包括发行人为境外主体、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募集资金、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使用募集资金等诸多法律难点,实现了境外房地产企业在境内融资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中伦律师团队由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郑晓槿律师、马会军律师负责,经办律师包括贾勇、卢思家、朱霄宇及漆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