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阳光100集团旗下物业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阳光100集团旗下物业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合同项下物业费债权为基础资产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项目")于6月29日成功发行设立。本次发行总规模7.56亿元,发行利率显著低于公司同期私募公司债,体现了市场对本项目的高度认可。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法律顾问,为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律师为杨育红律师,经办律师为吴思、汪沛、雷森皓等。
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阳光壹佰置业集团全资子公司(2014年3月随集团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2608)。作为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截止目前阳光壹佰拥有5家子公司、17家分公司,全国接管面积逾1815万平米、年产值近2亿、拥有各类专业服务人员3000余人、服务客户约10万户,服务项目遍及北京、天津、重庆、长沙、沈阳、无锡、烟台、东营、南宁、柳州、桂林、武汉、成都、潍坊、清远15个大中城市;先后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物业管理行业)、全国物业服务两百强企业、中国物业管理行业优秀品牌企业、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等众多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