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协助*ST科健成功实施破产重整
中伦协助*ST科健成功实施破产重整
2012年5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裁定批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健")重整计划,终止中科健(*ST科健、000035)重整程序。至此,中科健重整程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中伦")作为中科健的重整专项法律顾问,为中科健参与重整程序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中科健是1993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第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其所生产的科健手机一度是国产手机第一品牌。此后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原因,中科健陷入经营困境和债务危机,对外负债高达30亿元,面临破产清算及退市的巨大风险。因资不抵债并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1年10月8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对中科健的重整申请。重整期间,经深圳中院批准,中科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并负责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中伦作为中科健重整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协助中科健圆满完成了重整期间的相关职责,并协同财务顾问指导中科健成功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设立小额债权组等方式,充分平衡各方利益,使大额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达到35.25%,小额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达到50%,远高于清算假设条件下普通债权13.88%的清偿率,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各表决组高票通过。目前,深圳中院已批准中科健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中科健已经着手执行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中科健将成为无资产、无负债的净壳公司,通过后续资产注入,中科健将重新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此外,中伦还为中科健的两大控股股东破产程序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中伦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深圳办公室的许胜锋律师,参与本项目的律师还包括张生律师、王海军律师、沈凤律师和解欢实习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