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广州地铁约62亿港元入股越秀地产
中伦助力广州地铁约62亿港元入股越秀地产
2019年2月27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0123.HK)("越秀地产")发布公告,宣布其与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认购方")订立有条件认购协议,内容关于广州地铁认购方按每股2.00港元的认购价(即总代价6,161,947,614港元)认购3,080,973,807股增发股份("认购交易")。2019年4月10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宣布认购协议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且认购交易于同日已告完成。
广州地铁认购方是广州地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认购交易完成后,广州地铁集团成为了越秀地产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战略入股,也是广州地铁集团的新融资举措,既有利于国有资产开发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地铁+物业"可持续模式的有效实践。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中伦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努力整合粤港两地三个分所的资源,联手打造"一带一路"和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此项目即体现了中伦为大湾区企业提供跨境并购、融资法律服务的能力。中伦作为广州地铁认购方的法律顾问为本次认购提供了包括交易文件审阅、协助融资安排与信息披露等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中伦合伙人王勇律师及曾妙儿律师负责,由香港和广州办公室联合组成项目组,项目成员还包括胡铭深律师及郭娴珺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