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中伦助力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2022年4月8日,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291破1号之七】,裁定批准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围海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高岸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重整程序。
中伦律师事务所在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重整案中作为宁波中院指定的管理人之一,负责统筹推进围海控股的各项重整工作。本案由合伙人杨飞翔及张明牵头,项目组还包括律师王勇、王志朔、刘亚楠、丁枫炜、江颖杰等。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系*ST围海(002586.SZ)控股股东。*ST围海是一家国内现代海堤工程施工专业化水平位居前列的上市公司,但由于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其银行授信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其无法承接大型工程,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在本次项目中,管理人创新的通过控股股东的重整,化解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并且在控股股东重整过程中,协助解决了上市公司子公司失控事项,维持稳定了上市公司的经营。随着重整计划的通过,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的债务危机得到妥善处理,为*ST围海保住上市资格,保持主业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