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浪前行海天阔丨专利产业化的常见问题与解决之道
破浪前行海天阔丨专利产业化的常见问题与解决之道
通常认为,专利产业化是将专利技术应用于业务、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过程。2024年1月26日,八部门联合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盘活方案》"),着力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并做优增量,为专利产业化提供了引领性的综合方案。2024年3月18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提出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拟到2025年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产业化能力水平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助推符合条件的企业成功上市。
专利产业化的路径多种多样。作为一种“过程",专利产业化包括多个阶段、涵盖多个模块、涉及多方主体,且不同的行业各有特色。当前,我国的专利产业化工作是重点围绕盘活高校院所专利、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展开的,且节奏非常快。根据2024年3月29日印发的《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要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快速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和惠及中小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可以想象,不论高校、科研院所,还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专利产业化"进程中将面临诸多问题。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笔者拟结合新政策、新形势,介绍我国的专利产业化情况,以及产业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难点,并给出若干建议和提示,以期对读者和相关单位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专利产业化:机遇与挑战并存
1、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
(1)专利制度体系的全面升级
自2020年10月发布新修正的《专利法》开始,我国的专利制度体系进入全面升级周期,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工作持续推进并先后征求意见。2023年12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新《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实施细则"),并同日出炉了新《专利审查指南》(“新审查指南")等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新实施细则在总则部分第十六条明确提出要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专利相关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无疑有助于增加专利运用机会、提升专利运用成效。新实施细则第五至七章涉及的专利期限补偿机制、专利实施的开放许可、职务发明奖酬相关规定,更是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注入了催化剂、强心剂。
(2)政策上有效运用与创新保护并举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并提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之后,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努力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
2021年9月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同年10月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均强调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机制、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2023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从专利价值、内生动力、要素市场、服务生态、组织保障等方面,多维度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可见,我国在政策上将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和创新保护并举,且相关工作正在不断细化举措、纵深开展。
(3)企业的运用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运用运营的文件、政策和举措出台,各行各业持续涌现出一大批创新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从知识产权创造、持有的数量、规模来看,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根据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的消息,截至2023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01.5万件,首次超过400万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66.5万件。国内注册商标有效量为4404.7万件。[1]此外,地理标志产品、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的数量和质量亦稳步提高。
在意识层面,有的企业因在自身业务中通过知识产权有所获利,或感到权利维持成本太高,已经自发的意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从“成本中心"转为利润中心。同时,我国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质押、信托等业务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国新办2024年4月24日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2023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8539.9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3765.2亿元;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许可1.7万项。相关经济效益也使大量企事业单位充分意识到了知识产权运用的重大价值。
同时,大量企业开始积极主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至少是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随之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企业专利权人中,有61.3%拥有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有78.3%拥有知识产权兼职管理人员。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曾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分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对中央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2、当前态势与挑战
根据《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9.6%,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51.3%,和上年相比有所提升,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部际协同推进机制,各地制定了相应配套政策,一系列重点任务正在扎实推进:
- 在“专利盘点"方面。目前,各地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正在根据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盘活方案》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开的数据显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进度近60%。
- 在“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强化知识产权增信功能、多种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提高资本市场服务赋能水平。2024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提出要建立融资“绿色通道"、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
- 在“转化成果"方面。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专利产业化十大典型案例,相关单位采用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带动上下游发展、专利许可实现大规模产业化、中小企业以技术优势融入产业链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产业化成效。
虽然《盘活方案》《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专利产业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举措,但笔者仍然了解到或者推测相关单位存在不少困惑。例如,当前的专利盘点、筛选工作应做到什么程度?盘点和前后评价是否能“精准衔接"?自身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获得资金支持的条件?企业应该如何以恰当的角色加入到专利产业化的浪潮中?等等。笔者认为,将相关工作的发力点指向专利产业化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对于切实提高专利产业化成效是非常必要的。
二、问题之“缺乏可产业化专利"
根据《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2023年,我国企业产学研发明专利产业化平均收益达到1033.2万元/件,比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平均收益(829.6万元)高24.5%。此外,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解决关键技术或核心零部件攻关问题的比例最高,达到56.1%,表明产学研合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上述成果中很大一部分是企业委托高校院所进行研究开发进而将成果应用于自身业务,或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员工兼职、创业的结果。从整体来看,高校院所等更具有研发属性的单位仍然是相对远离市场的,相关人员更多具有“创新思维",很少具有“盈利思维"。因此,该等单位在研发、专利申请过程中对后续技术应用、知识产权运用运营、维权等事项的关注不多或不够,当下可能也缺乏准确的认识。
笔者认为,“是否可产业化"除了需方结合自身判断外,高校院所作为供方,应给出尽量多的“启示"。对于当前的存量专利,相关单位可围绕技术领域、应用场景、技术效果、涉及的行业和产业等,沿着更多、更细的维度进行盘点和聚类,为相关专利贴上更多的、有吸引力的标签,以便与企业碰撞出更多火花,吸引企业承接相关专利并打造成产品或业务。
同时,相关单位以此次盘点为契机“做优增量"是更有价值的事情。一方面,在收到企业的反馈后,高校院所应根据产业需求和技术问题,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有针对性地改进。虽然需要改进的难度和程度可能不同,且改进技术是否能够获得新的专利权保护不能完全确定,但不影响供需双方达成合作、相向而行。
另一方面,从产业发起才能更好的应用于产业。对于高校院所的发明人或研发团队而言,在创新立项阶段就要具备更全面的视角,在注重学术的同时从“产业需求"的视角启动并推进研发,并在研发过程中持续关注产业应用的可能性。切实做到这一点实践中并非易事。在笔者看来,政府、企业、高校等开展的“产学研合作"与企业内部研发、市场等部门协同开展设计研发、市场推广、资金管理等工作在某种层面上逻辑相同。因此,在增强高校院所与企业互动的问题上,相关企业的内部经验可以借鉴。
例如,笔者曾服务的某企业在研发立项时即由技术部门组织市场、知识产权及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在战略、市场、技术、权利等方面进行碰撞,并由知识产权部开展不同程度的专利导航检索,从而从专利角度了解整个市场的技术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了解实践中的技术问题和市场需求,初步明确研发方向和预期产出的专利主题。在研发过程中,技术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时与市场、知识产权等部门互动,参考市场应用前景、专利风险等因素,不断对技术路线或具体的技术方案进行调整。同时,销售等部门也会定期与技术、知识产权部门同步客户需求,将客户需求转化为技术问题,并促进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或攻关。在产生研发成果提交专利申请前后,知识产权部还会组织开展两次评审,最大限度提升专利布局工作与自身产品或业务的“匹配性"。
笔者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专利产业化"需要“专利"和“产业化"并举。一方面,专利产业化的重要目标是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形成重点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因此,推进专利产业化不应忽视专利的授权前景和稳定性。
另一方面,在一些细分的行业或领域,相关技术可能无法或不适合用专利保护。在专利产业化的浪潮下,相关单位应当注意避免一昧追求申请专利,进而出现对智力成果保护路径选择不合理情况,甚至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问题。在该等情况下,相关单位可以形成综合的“无形资产包",例如,在中医药领域、草种业领域,相关智力成果除了通过专利保护[2]外,还可通过技术秘密、中药品种、植物新品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予以保护。相关单位可参照专利产业化的路径开展商业转化、发挥无形资产的价值。
三、问题之“供需无法有效对接"
据统计,我国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9%,大量专利技术被闲置。巨大的创新存量资产尚未被转化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3]究其原因,除了客观上可产业化的专利不足外,还与高校院所与企业作为供需双方往往无法有效对接有关。实践中,供需双方无法有效对接的问题在企业之间同样存在。
首先,相关单位应积极利用近期开展的盘活行动。《盘活方案》采用了“一平台、两端点、三个库、四步走"的思路促进对接。所谓“一平台",是指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用于对接供需双方并提供服务支撑。所谓“两端点",是指供需两端分别对存量专利的产业化前景进行评价,先由高校院所进行“自评",再由相关领域的企业从市场的角度进行“他评"。所谓“三个库",是指存量专利基础库、专利转化资源库和专利评价专家库。所谓“四步走",是指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按照全面盘点、市场评价、推广转化、做优增量四个步骤推进盘活工作,四个步骤交错进行、压茬推进。
笔者建议,在发明人自评、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评价时,一方面,可具体关注相关技术的实施难度、技术先进性、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技术的适用范围、技术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市场需求潜力、政策发展导向、是否涉及标准等;另一方面,应更注重“潜力",评价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的指标不应过于严苛,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评价偏差。
企业在“他评"时,不仅可以结合自身业务在高校院所工作的基础上给出评价,还可以结合自身和上下游相关业务和技术方案,主动进行专利检索,定位相关专利并丰富相关专利的“产业化标签"。此外,盘点后被认为产业化程度不高的专利也不要忽视甚至“一刀切"的放弃,应当摸索建立常态化的评价和调整机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场景的变换,有些当下产业化前景不高的专利可能未来会产生巨大价值。
其次,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应积极为对接注入更多“催化剂"。近年来,大量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或交易中心成立,例如中关村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尤其是《“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出台后,针对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不断成立。《盘活方案》强调,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中心)应积极参与,开展技术验证和熟化、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动。
根据笔者的观察,以问题为导向,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在促进供需双方进行“产业化"对接方面仍然大有可为。例如,有些运营平台提供了大量专利等数据检索的端口,但无法围绕相关产业进行上下游专利等数据聚类;有些运营平台非常重视需求信息发布,但缺乏信息发布的详细规范,导致相关方担心自己不但没能找到合作方反而披露了过多信息,或缺乏风控和免责机制,导致在运营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专利侵权等问题。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如果供需双方无法在运营平台上获利甚至可能存在风险,运营平台就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此外,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自身也应当重视品牌和用户界面建设。
第三,中小企业应积极宣传技术品牌、讲好技术故事。近年来,“技术创新"愈发成为新的产品红利,讲好技术故事能够让专利转换为收益。近年来,在产品的包装、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的做法已屡见不鲜。优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亦日益成为企业对外形象、创新能力的“商业标签"。笔者认为,相比容易模仿和迭代的商业元素,技术更能承载“产品的核心价值",能够持久的对消费者等需求方产生吸引力和粘性。
《实施方案》提到,要推动大中小企业支持具有专利技术特长的中小企业入链融链,并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创立知名商标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实现专利技术产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笔者认为,为建立更多“对接"机会,企业宣传技术品牌、讲好技术故事非常重要。讲好技术故事,需要企业建立结合消费者洞察的立项评估机制、结合市场情况的反馈改进机制、结合研发情况的市场调研机制、结合研发成果的市场营销机制等,从而能够将市场语言和技术语言双向转换。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此次活动通过宣讲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和案例、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创新对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等工作,将为专利转化运用的相关方提供对接机会,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重视和把握。[4]
四、问题之“技术交易动力不高"
实践中,高校院所相关人员可能因为专利当前价值不高、无法获得足够的激励、担心技术验证时泄密等原因“不愿转",或者因为涉及高校院所或其他主体的权利、不知道适合哪种交易模式、不知道怎么定价等原因而“不敢转"。此外,高校院所授权超过一定年数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专利,在符合特定情形时可能会进入开放许可流程甚至可能被无偿实施,这可能令相关人员在面临选择时更加纠结。
对于企业而言,其本质上属于市场化主体,更加关注企业盈利,因此“不划算则不交易"。尤其是,对于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看到相关专利可能更倾向于规避后使用而不是寻求交易,如果规避不可行或者性价比不高,才会考虑交易。此外,企业可能也在担心,如果提出太多的技术改进需求信息,相关方可能会了解其研发计划,承接方后续技术开发完成后可能与其他人交易。
笔者建议,可从如下几方面减少供需双方的顾虑、提高供需双方的动力:
第一,努力提高专利价值。专利的价值可从法律、技术、价值等方面予以评价。除了提升研发质量、提高撰写水平等基础手段外,提高专利价值的有效手段是进行专利组合。实践中,专利组合能够较为全面的与产品匹配并提供更为稳定的保护、难以完全绕开。可以想象,高价值的专利组合(包括与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的进一步组合)有利于形成技术密集型产品、吸引企业承接、对接投资机构、获得专利质押融资和保险等,从而大大提高专利产业化的动力和效率。
第二,通过奖酬刺激交易。新实施细则提高了对职务发明/设计人的激励力度,细化了奖励方式。因此,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积极探索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同时,《盘活方案》中提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主要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上述举措有助于提高转化运用的“内生动力"。
第三,提前控制交易风险。根据笔者的相关实务经验,专利产业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权利有限制、权属不够清晰、权利不稳定、有侵权风险。为了提高交易动力、提高专利产业化效率,上述风险应当提前予以控制。例如,如果拟产业化的标的专利是供方与他人共有的,应当提前明确供方的处分权范围;如果供方就标的专利向多个主体发放许可,则应当合理划分各许可之间的边界;如果标的专利来源于高校院所的科研项目,应当结合空间、时间、人员等要素,及时明确相关成果的产权归属,且后续应进一步在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降低并最终脱离对高校院所的依赖;拟使用专利申请作价出资的,应当提前考虑专利的授权前景等。
第四,建立合理绑定机制。实践中交易双方在对接上后,通常会先签署意向协议、保密协议等,以便后续更放心的交换文件和信息,开展更深入的相互了解和沟通。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为例,笔者建议,相关企业在对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的产业化前景进行评估,并反馈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后,应当及时签订合作意向书等文件,其中明确合作范围、保密等事项。需要高校院所进一步改进技术的,可及时签订技术开发合同。
第五,通过平台引导交易。笔者在实务中感觉到,当前我国很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对专利产业化过程的实质参与感仍不太强。大量的供需方在通过平台建立对接后,找不到具体的交易方向,或有意或无意地脱离平台进行交易谈判。笔者认为,相关运营平台尤其是特定产业领域的运营平台应当考虑供需双方的关切,建立如下促进专利产业化并控制风险的举措:(1)发挥平台第三方赋能和背书的作用,使供需双方愿意进入并通过平台进行交易;(2)结合产业特点、供需双方的关切,建立几条容易走通的交易路径及配套文件,使供需双方降低谈判成本、实现快速交易;(3)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把好进入平台的入口,避免有人利用平台开展侵权行为甚至非法交易。
五、问题之“欠缺运用运营能力"
目前,专利产业化是国家层面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我国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运用战略的落地动作,具有相当的战略性、体系性、前瞻性。实践中,持有大量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不在少数,但真正具备专利运用运营能力的不多。《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55.2%的企业专利权人反映缺少高端专业人才是制约专利产业化的最大困难和障碍。很多企业可能因战略没有跟上、管理缺乏规则、人才存在缺口等原因,导致跟不上节奏、没有头绪或不知道从哪个环节下手。
实际上,企事业单位加入专利产业化的浪潮、享受相关政策福利不是一两件事就能实现的,而是需要知识产权运用运营管理体系,用体系去适配国家的专利产业化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讲,如果企业缺乏知识产权运用运营管理能力,就无法真正实现专利产业化的预期目标
我国在国家层面也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由专利产业化、专利运用运营相关政策文件的内容可见,具备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相关单位寻求专利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通发展的“敲门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尽职免责、专利转化运用等制度,持续开展专利运用运营相关人才培养是国家给相关单位提出的重要命题和长期任务。
从笔者近年来办理的多个类似项目看,知识产权运用运营体系建设与知识产权贯标存在本质不同,主要是以服务商业战略、解决问题需求为导向,沿着专项管理与常规管控相结合、事务性工作与规划性工作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开展的。通过需求挖掘、管理策划、机制搭建、落地运行等步骤,目标是打造能够融入业务的“四个核心体系"、建立“两个重要支撑"。所谓“四个核心体系",是指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分类别的知识产权维护体系、多维度的知识产权风控体系、内外部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所谓“两个重要支撑",一是制度文件支撑,先进的管理机制也是新质生产力在生产关系层面提出的要求;二是人才队伍支撑,高水平的人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据此,相关单位能够实现专利运用运营的持续、稳定、有效运转,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并使其不断增值。
六、总结与展望
当下的“专利产业化"虽然在很多方面与已推进多年的专利运用运营互通,但并非“新瓶装旧酒",而是在新形势下,在更高远、更全面、更深刻的角度开展的。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被列为首要工作任务。我国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可见,专利产业化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内容。同时,我国正在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全球创新成果和先进优质要素资源,并为全球发展增添新活力、注入新动能。显然,专利产业化也是我国企业“出海"的重要基础。
专利产业化有望为相关行业、相关单位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但应当充分认识到的是,专利产业化不是一两个单位的事情,专利产业化道路上机遇和挑战并存,相关工作在多个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在阔步前行时还可能出现交易量提升带来的纠纷增加、专利和产业聚集产生的垄断风险、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等。笔者相信,如果各方都“努把力"“迈一步",并与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外部力量通力合作,就能够不断解决新问题、不断战胜新挑战,形成专利产业化长效机制和良性循环,实现我国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初衷。
[注]
[1] 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介绍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https://www.gov.cn/lianbo/fabu/202401/content_6926362.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4月22日。
[2] 闫春辉,拨开迷雾见真章丨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新规解读,载中伦视界公众号,2024年1月18日。
[3] 马一德,聚焦创新丨壮大专利产业化的生力军,载科技安顺公众号,2024年4月8日。
[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4/23/art_75_19183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