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合伙人许胜锋律师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第六十八届会议
中伦合伙人许胜锋律师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第六十八届会议
2026年5月13日至17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破产法组(第五工作组)第六十八届会议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本次会议逾40个成员国代表出席,欧盟、相关国际组织及各非政府组织亦派观察员参加。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秘书处起草的《破产程序适用法律示范法草案》(下称“示范法草案”)。
中伦合伙人许胜锋律师连续第五年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选派的专家代表参会。会议期间,许胜锋律师针对示范法草案中关于撤销交易、抵销安排及物权处理所设保障措施的具体适用条件、债务人主要利益中心变动的时点认定以及破产程序物权保护的具体标准等问题积极发言。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先后于1997年、2004年制订了《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与《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立法指南》。然而,由于现有的示范法并未涉及破产程序中的适用法律问题,各国相关立法差异导致跨国界破产案件在处理上缺乏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从而对贸易和商业产生不利影响。2019年第五十二届会议上,欧洲联盟代表其成员国提出关于贸易法委员会今后在统一破产程序适用法律方面可能开展的工作建议,经委员会和工作组的努力,相关议题自2021年第五十九届会议起正式审议,目前已取得重大进展并形成了示范法草案及颁布指南草案。该法的宗旨是提供明确的规定,以确定管辖破产程序的启动、进行、管理和终结及其效力的法律,包括在承认和救济程序中以及在涉及企业集团的程序中,从而实现有效和高效破产程序的关键目标,提升法律确定性和可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