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协助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到期7.5亿美元9.5%优先票据
中伦协助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到期7.5亿美元9.5%优先票据
2011年3月31日,龙湖地产有限公司(HKSE股份代号:960)宣布其及其附属公司担保人与花旗、汇丰、摩根士丹利及渣打银行就发行2016年到期的750,000,000美元9.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系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和物业服务。
摩根士丹利及渣打银行担任本次优先票据发行之联席全球协调人,花旗、汇丰、摩根士丹利及渣打银行担任本次优先票据发行之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伦担任本次优先票据发行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的中国境内律师,本所律师乔文骏、陈瑶、陈屹、罗毅、彭汶靖、严雯琪、邹亦丹等参与了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