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战略参股19家农商银行项目
中伦助力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战略参股19家农商银行项目
近期,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战略参股19家农商银行项目陆续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农商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核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关于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参股19家农商银行、农商银行定向募股方案、注册资本变更、股东资格、变更股权等批复。
本项目由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投资超22亿元通过收购存量股份、增资扩股方式战略参股南昌、上饶、萍乡三市的赣昌农商银行、上饶农商银行、广信农商银行等19家农商银行。江西农商联合银行选择的“上参下”模式具有行业借鉴意义,该模式通过省级机构参股下级法人机构,既保持了县域法人的独立性,又以股权为纽带强化了全省农信系统的协同性,有效破解了原有体制中股权与控制权错位的难题。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制定参股工作方案、与目标农商银行沟通谈判、拟定交易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履行国资监管部门的国有资产交易审批程序、协助办理中国证监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程序、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完成交割等。
本项目由合伙人何植松、张静负责,项目组成员包括石志杰、赵楠、谢文婷、刘浩杰、舒泓、吴嘉鑫、胡润宇、周韫佳等,合伙人孟文翔、李波为本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