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中国神华完成A股最大规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中伦助力中国神华完成A股最大规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2026年3月13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股票代码:601088.SH/1088.HK)发布公告,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本次重组由中国神华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组成。中国神华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旗下12家标的公司的股权,业务覆盖煤炭、坑口煤电、煤化工等多个领域,交易对价人民币1,335.98亿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200亿元,是A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亦为首单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并购重组项目,在央企资产整合及资本市场制度实践层面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国家能源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承担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两个示范”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世界一流法治企业建设“两个试点”任务。中国神华为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A+H股旗舰上市公司,以及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和中国第二大铁路运营商。本次重组系“打造央企资产注入的示范标杆”,积极响应“并购六条”政策的重要体现,深刻契合国务院国资委鼓励央企集团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旗下控股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政策导向。
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本次重组中担任上市公司中国神华的法律顾问。面对资产规模庞大、参与主体众多、时间窗口紧迫及监管要求等多重挑战,中伦依托对能源行业、国资监管及资本市场规则的深刻理解,在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下高效协同,围绕交易方案设计、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安排、项目申报及交割等关键环节,提供了覆盖全流程的高质量法律服务,充分展现了中伦在大型复杂重组项目中的专业实力与卓越执行力。本项目由高级顾问王霁虹牵头,经办签字律师为合伙人唐周俊、高级顾问王霁虹、合伙人都伟,项目组主要成员有合伙人李科峰、非权益合伙人苗娟和夏吉海以及律师高远新、纪轲,其他成员还包括合伙人石杰、韩江瑜、汤宏伟,非权益合伙人田浩森,以及董永豪、杨超、李正朔、孙天、李迪、张德、曲姝洁、谢斯洁、曹唐风、曹美璇、王家龙、芦磊、谢淑仪等。合伙人张忠亦为本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