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美国《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美竞争新格局与企业挑战
深度解析美国《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美竞争新格局与企业挑战
近期,美国总统拜登签署《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4)[1]。《国防授权法案》是美国国会提出的一项年度法案,它将重新确定美国下一财政年度的军事预算。《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内容长达973页,共计近40万字,授权军事预算拨款总额高达8,863亿美元,以用于美国国防部项目和军事建设、美国能源部和海事管理局国家安全项目、国防核安全委员会和海军石油储备等。本文将对《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核心要点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剖析涉华条款,全面聚焦其对中美关系和中国企业的影响。
一、《2024年国防授权法案》内容速览
《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主要目标在于通过争取对国防核心领域的持续投入,包括军人、文职人员及其家属;盟友和合作伙伴;创新和技术;国内工业基础;以及军事准备等,以实现美国在国防军事能力、科技竞争实力等方面能力的全面持续提升。其中纳入了多项与中国相关的内容,例如,限制美国企业对中国先进技术的投资、加强涉及中国的供应链安全调查等。
1、供应链与采购禁令
(1)受关注国家的物流平台相关国防采购限制:国防部不得与向“受关注的物流平台"(Covered Logistics Platforms)提供数据的实体签订合同。受关注的物流平台包括由中国国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常称为“LOGINK"),以及由中国或其控制的商业实体提供或赞助的任何国家运输物流信息平台。(第825节)
(2)安全金属供应链:国防部长应当要求,对于为遵守飞行安全规定而必须追踪材料来源的任何系统或组件,如果已知任何材料是在以下国家制造或加工的,则该系统或组件的供应商应通知政府:中国、伊朗、朝鲜、俄罗斯。(第833节)
(3)关键矿物独立:国防部应在美国和其盟友国境内寻求关键矿产(包括稀土元素等)的安全供应来源。(第1414节)
(4)禁止从“受关注的外国实体"(Covered Foreign Entities)采购无人驾驶飞机系统。(第1823节)“受关注的外国实体"[2]是指由联邦采购安全委员会(Federal Acquisition Security Council)制定和维护名单中所包含的实体。具体包括:被增列美国政府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黑名单"(Consolidated Screening List)中的实体;国土安全部部长在与司法部长、司法部长和国防部长协调后确定的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任何实体等。
(5)禁止“受关注的外国实体"运营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824节)
(6)禁止使用联邦资金从“受关注的外国实体"采购和运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825节)
(7)禁止使用美国政府发行的采购卡从“受关注的外国实体"购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826节)
(8)禁止国防部采购六家与中国有关联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生产的电池技术。(第1827节)
2、支出限制
(1)禁止使用资金支持与中国政府有联系的娱乐项目。(第1310节)
(2)对武汉病毒研究所和生态健康联盟公司(Wuhan Institute Of Virology and Ecohealth Alliance, Inc.)的资金限制。(第1811节)
3、防范敏感技术转让
(1)要求监察长进行审计,查明国防部资金被用于中国研究实验室的情况。(第252节)
(2)授权美国财政部长向美国国会提交一份报告,列出并说明由OFAC保存的非SDN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名单上的实体向美国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所有礼物和赠款。(第5801节)
4、盟国合作与国际联盟构建
2024年,美国将继续强化与地区盟友的联盟。在印太地区,美国构建了由与地区盟国之间的双边联盟,美、英、澳组成的“奥库斯"(“AUKUS")三边联盟(第1321-1354节),以及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机制(“Quadrilateral Security Dialogue")(第1301节)等构成的复合联盟关系架构。
二、《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
(一)中美竞争升级的新动向
《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表明,中美之间的战略竞争正在由贸易领域转向科技创新领域。近些年,从《芯片和科学法案》[3]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对于科技层面限制的层层加码可以看出,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正在成为中美之间战略竞争的最为重要的本质的问题,当今世界科技创新能力愈发成为国家发展能力以及体现国家制度乃至价值体系优势的决定性因素。
此外,随着美国加强太平洋地区,尤其是印太地区的战略布局,美国寻求与印度等国家加深合作以制衡中国的发展,中美间的政治、军事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并且根据《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对投资、出口等方面的限制逐步涉及到教育、娱乐等领域,中美之间的文化软实力竞争将会成为重点。
总体而言,中美间的竞争已不单单局限于某一方面,整体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是多维度、多领域的全面竞争,且竞争的重点将不断随着政策导向而变化。
三、对中国企业的相关影响
(一)美国科技封锁升级与中国企业挑战
为了落实以“中美科技脱钩"为基本点的科技政策,美国对华科技政策从单一的高科技企业封锁制裁,逐渐扩大到囊括技术管控、人才封锁、供应链管控等多维度的方式组合,且越来越有针对性。其核心目的在于阻断中国前沿科技的研发、成长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渠道。
1、重点管控前沿关键技术。受《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影响,与中国相关的技术合作、技术转移将受到重点关注。尤其是在如新能源、生物技术、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将会受到尤为严格的限制。
2、围堵打压中方高科技企业与机构。其手段主要包括:首先,以国家安全风险为由,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方“敏感领域"尤其是人工智能、半导体、机器人、先进材料等“重大技术"领域的投资活动。其次,不定期将中国企业或科研机构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切断相应企业的供应链,切断科研机构从国际上获得科研资源的渠道。
3、干扰阻断人才培养与交流渠道。《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规定,要严格审查非SDN的中国军工类企业对美高校的投资等,同时继续限制包含但不限于签证等文件的审查。
4、供应链安全相关进口管制。《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对包含航空器、安全金属、电池等诸多行业领域在内的供应链进行了多维度的进口限制,例如限制国防部采购部分特定企业的电池技术、限制联邦资金采购特定实体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等,意图阻碍中国企业在相关领域的对美出口。一方面,美国针对高科技和重点产业等领域的特定目标组建“同盟体系";另一方面,美国背离自由贸易原则,利用在全球供应链局部领域的优势,组建依靠排斥竞争对手来获得维护自身霸权和利益的“小圈子"。
(二)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的调整
随着美国对华企业的限制和《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实施,全球经济格局正面临重大调整。这不仅导致企业供应链的破裂和重构,也加速了部分产业的衰退与转移。面对新一轮的全球企业格局洗牌,许多国家正寻求重塑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在这个多变时期,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采取创新的合作模式,从产品到产业、从劳务到服务,从低端到高端,以保持全球竞争力。
而美国投资监管政策的日益严格和门槛的提高,特别是在基建、能源、国防等关键领域,为中国企业的国际扩张增加了难度。同时,随着中国企业在全球的布局加速,海外市场的社会文化多样性所带来的问题正不断凸显。不同国家政治体制、文化习俗、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使得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着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挑战与风险。
总体而言,企业正处于调整国际化拓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企业,无论是试图“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试图在华经营,都要深刻理解经营地区的市场和政策环境,采取符合当地情况的管理策略,实现立足根本,放眼全球,从而在全球范围内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四、应对建议
(一)企业科技自主创新与强化核心竞争力
受到《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影响,与中国相关的技术合作和转移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从而影响中国企业获取和使用某些高科技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这要求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尤其是在在关键技术和未来趋势(如新能源、生物技术、航空航天)领域,避免依赖进口等措施,将企业的生命线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
(二)多元化供应链
《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的部分条款旨在对中国的直接或间接贸易进行限制,这些限制将会对中国企业与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商业关系和供应链产生负面影响,对外依存度高的基础产品和技术面临断供风险,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协调难度加大。因此,企业应对现有供应链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和缓解依赖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风险。应主动调整战略、分散投资,多点布局产能,推进供应链来源和运输通道多元化,建立全球化供应链体系,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三)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提高国际市场准入竞争力
基于《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对国家间贸易实施的直接或间接限制性措施,中国企业在紧跟外部政策发展的基础上,还需要不断完善自身内部合规体系建设,以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国际贸易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身内部合规管理,建议企业重点关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管理以及日常合规管理等主要方面,根据企业组织架构和业务运营实际,建立符合外部政策法规要求,覆盖经营行为全流程,能够有效防范合规风险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要求。
(四)拓展国际合作,寻求新的市场机遇
随着《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对中国投资与贸易的进一步限制,将迫使中国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寻求新的市场机会。企业应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4]及“一带一路"等倡议、合作的“东风",深耕当地市场,研究当地市场的文化、法律和消费习惯,制定针对性的市场进入策略,提供创新解决方案以及以顾客为本的体验。通过主动创新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多价值,并努力谋划和践行普惠社会的策略,从而建立信任与关联性。
国际化战略的制定在企业国际化初期尤为重要。企业在走出去的前期阶段,需要认真调研,全面思考,需“谋定而动",绝不可贪功冒进。建议适当引入第三方机构、与目标市场本地公司加强合作,提前做好全面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最大限度减小预期损失。
五、总结
(一)对《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总体评价
《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法案》")是美国政府近年来全球战略“大国竞争转向"的折射,更与拜登政府上任以来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国防战略报告"等官方文件一脉相承。《法案》聚焦赢得所谓的“大国战略竞争"这一美国全球战略的首要焦点,花费大量篇幅描绘如何应对中俄的所谓“威胁"。总体来看,《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涉华内容可谓充满竞争与对抗意味,美国已将中国作为其国际竞争最主要的对手,原本“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已被基本摒弃,取而代之的是对抗施压以及强硬姿态。
《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意在倡导新的“大安全观"[5]。美方认为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安全外,国家安全还应包含经贸安全、国内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文化与意识形态安全等。《法案》在将主要预算投入到现代化的武器更新和提升军人待遇的同时,也囊括了许多与传统军事安全联系较少的内容。这种将大量经济与政治活动都视为安全议题的做法,反映出美国已将对华长期竞争放在重要位置并做全面规划。
《法案》的诸多议题已触碰了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从中可以看出,美国接下来一年的对华政策将更具对抗性,试图从经济、科技、军事、贸易等诸多方面对中国的发展形成全方位的限制。
(二)对中美关系及中国企业的未来影响展望
从《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传递出的信息可以看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中美各领域竞争仍会加剧,由此给企业带来的科技发展、贸易等限制仍会继续。目前来看,美国将经济、贸易和科技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和意识形态化,破坏市场经济规律和自由贸易规则,破坏全球产业和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的行为仍将长期存在。但是,与限制相伴而行的是企业发展与自我革新的机遇。企业可以以此为契机完善内外部制度,重构供应链,提升企业科技水平与竞争力,并以合规为基础做好制度优化,保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注]
[1]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3/12/22/statement-from-president-joe-biden-on-h-r-2670-national-defense-authorization-act-for-fiscal-year-2024/
[2] Sec. 1822 The term ‘‘covered foreign entity’’ means an entity included on a list developed and maintained by the Federal Acquisition Security Council and published in the System for Award Management (SAM). This list will include entities in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A) An entity included on the Consolidated Screening List.
(B) Any entity that is subject to extrajudicial direction from a foreign government, as determined by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C) Any entity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in coordination with the Attorney General, 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 and the Secretary of Defense, determines poses a national security risk.
(D) Any entity domicil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subject to influence or control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determined by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E) Any subsidiary or affiliate of an entity described in subparagraphs (A) through (D).
[3] Statement of Dr. Alondra Nelson as the CHIPS and Science Act is Signed Into Law | OSTP | The White House
[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5] http://ias.cssn.cn/lncgyj/gglxfl/2019_xslw/201906/P02019061140490940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