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大幅修订出口管制规则
美国商务部大幅修订出口管制规则
2024年7月23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修订伊朗直接产品规则,扩大产品范围并新增最终用户范围。
2024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两项拟议规则,拟建立“外国安全最终用户”并增加“美国人”活动的管控和《商务部管制清单》(CCL)的管控,修订军事和情报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及相关“美国人”活动的管控规则。
一、新增“外国安全最终用户”管控规则(拟议)
2024年7月25日,BIS发布拟议规则(Crime Controls and Expansion/Update of U.S. Persons Controls),修订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拟建立“外国安全最终用户”(Foreign-Security End User ,FSEU);同时增加对“美国人”活动的管控范围,以限制“美国人”为“外国安全最终用户”提供“支持”;最后,BIS拟在CCL清单(Commerce Control List)中增加三个关于面部识别相关的管制物项。目前,该拟议规则计划于当地时间2024年7月29日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公布,BIS正在就上述拟议规则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60天内。
(一)新增EAR第744.25节“外国安全最终用户”管控
1.管控规则
第一,BIS拟要求除原本的许可要求外,当明知出口、再出口和境内转移全部或部分受EAR管辖且在CCL清单上的物项至位于国家组D:5组和E组的“外国安全最终用户”时,必须获得许可证。
第二,BIS可单独通知(inform)或通过修订EAR以通知有关人员,由于存在某些不可接受的风险,某一特定的出口、再出口、境内转移行为,或向某一最终用户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受EAR管辖的任何物项,需要获得许可证。
2.适用国别范围
该“外国安全最终用户”管控规则拟适用于此前划分的国家组D:5组(包括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地区)和E组(包括古巴、伊朗、朝鲜和叙利亚)。
3.“外国安全最终用户”的定义
“外国安全最终用户”包括:
1)在执行公务时有权逮捕、拘留、监视、搜查或使用武力的政府实体和其他实体,包括上至国家总部或部委,下至所有下属机构/局(如市、省、地区)的各级政府警察和安全部门的人员或实体;或
2)履行“外国安全最终用户”职能的其他个人或实体,如逮捕、拘留、监控或搜查,可包括分析和数据中心(如基因组数据中心)、法医实验室、监狱、其他拘留设施、劳动教育和再教育设施;或
3)在实体清单中被标注脚注8的实体。
4)例外:该定义不包括民用紧急医疗、消防和搜救最终用户。在某个国家将警察、紧急医疗、消防和搜救服务整合为一个单一的公共安全部门的情况下,BIS将力求确保保护生命所必需的物项的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不受干扰,并将进行逐案审查。
5)如果某一最终用户同时属于EAR第774.21节定义的“军事最终用户”,则将适用“军事最终用户”的管控规则。
4.许可例外和许可证审查政策
该规则仅可以适用“GOV许可例外(License Exception GOV)”。许可证审查政策为逐案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可接受的用于侵犯或践踏人权的风险。如果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则许可证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此外,BIS还将依据《国际条约》第 126.1节中的美国武器禁运政策审查上述申请。
(二)新增“美国人”活动的管控范围
BIS拟修改EAR第744.6(b),限制“美国人”向“外国安全最终用户”以及标注脚注8的实体清单实体提供“支持”。同样,BIS可单独通知(inform)或通过修订EAR以通知有关“美国人”,由于某项活动可能涉及对某些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的“支持”,需要获得许可证。
(三)新增面部识别相关管控物项
BIS拟修改CCL清单第3类(电子类)中的3个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CCN),以通过物项管控进一步保护人权,具体而言:
1.在ECCN 3A981项下新增面部识别系统;
2.在ECCN 3D980项下新增面部识别软件;
3.在ECCN 3E980项下新增面部识别技术。
上述新增ECCN将因犯罪控制(Crime Control Column 1,CC1)的原因而受到管控。BIS认为,面部识别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增强了“外国安全最终用户”的能力,从而导致其侵犯或滥用人权的能力增强。
二、新增“军事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管控规则(拟议)
2024年7月25日,BIS发布拟议规则(End-Use and End-User Based Export Controls, Including U.S. Persons Activities Controls: Military and Intelligence End Uses and End Users),拟修订EAR中与军事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管控规则,包括 “美国人”相关活动的限制,军事和情报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有关的管控规则,并新增“军事支持最终用户”的管控规则。目前,该拟议规则计划于当地时间2024年7月29日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公布,BIS正在就上述拟议规则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60天内。
(一)修订对"美国人"活动的限制
BIS拟修订EAR第744.6节,以管控“美国人”对某些军事最终用户、军事支持最终用户、和军事生产活动以及某些情报最终用户的支持。
1.明确“支持”行为定义的范围
a)从外国向第三国运送或传输任何不受EAR管辖的物项,且明知这些物项将在EAR第744.6节(b)(1)-(7)规定的任何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中使用或由其使用,包括以任何方式向外国发送或接收此类物项;
b)境内转移任何不受EAR管辖的物项,且明知这些物项将在EAR第744.6节(b)(1)-(7)规定的任何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中使用或由其使用;
c)促进(Facilitating)上述运输, 传输或境内转移;或者
d)在明知的情况下,履行任何合同、服务或雇佣,且该履行行为可能有助于或有利于EAR第744.6节(b)(1)-(7)规定的任何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订购、购买、移除、隐藏、储存、使用、出售、出借、处置、服务、融资、运输、货运代理或进行谈判以促进此类活动。
2. “支持”行为的例外范围
(A)行为涉及EAR第734.3(b)节的物项,即行为涉及被EAR排除管辖的物项。
(B)与《美国军火清单》(United States Munitions List,USML)或《美国军火进口清单》(United States Munitions Import List,USMIL)所列物项有关的活动,但此类活动须受《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s,ITAR)的管制。
(C)仅限于行政服务的活动,如提供或安排办公场所和设备、招待、广告或办事员、签证或翻译服务、收集产品和价格信息以准备对招标书的答复、在贸易展销会上普遍提高公司商誉,或仅限于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活动;
(D)仅就EAR第 744.6.b(5)-(7)段所述的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而言(详见下文),与普通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有关的商业活动;
(E)为美国政府或机构、代表美国政府或机构或与美国政府或机构等有关的活动。
3.扩大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范围
BIS拟修订第EAR 744.6.b(5)-(7)节,以扩大“美国人”对某些军事最终用户、军事支持最终用户、和军事生产活动以及某些情报最终用户的支持的范围,具体而言:
1)BIS将EAR 第744.6(b)(5)原有的针对“军事情报最终用户”的限制扩大至位于或来自D:5国家组或中国澳门地区的“军事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被标注脚注3和脚注5的实体清单主体,以及在实体清单中被标注脚注6的“军事支持最终用户”。
2)BIS新增EAR 第744.6(b)(6)“军事生产活动”的限制,指位于D:5国家组或中国澳门地区进行的活动,或其产品运往D:5国家组或中国澳门地区的活动。“军事生产活动”是指纳入下列各类物项或支持或有助于下列各类物项的操作、安装、维护、修理、大修、翻新、开发或生产的任何其他活动:(i) “600 系列”物项,包括不受 EAR 管辖的外国原产物项;或 (ii) 除 “600 系列 ”外,当“明知”在CCL中所述的任何其他物项,或EAR99物项,包括不受 EAR 管辖的外国原产物项,最终将运往或供 “军事最终用户”使用。
3)BIS新增EAR 第744.6(b)(7)“情报最终用户”的限制。根据EAR第 744.24(f)的定义,“情报最终用户”是指无论其位于何处,来自D组国家或E组国家,但未同时列于A:5组国家组或A:6组国家组,且包括但不限于实体清单上被标注脚注7的“情报最终用户”。
(二)修订军事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限制
BIS拟修订EAR第744.21节,扩大并澄清军事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管控。
1)扩大“军事最终用户”的定义:指国家武装部队(陆军、海军、海军陆战队、空军或海岸警卫队)、国民警卫队或任何履行“军事最终用户”职能的个人或实体,包括雇佣军、准军事部队或非正规部队。此外,“军事最终用户”还包括实体清单中被标注脚注3或5的实体。
2)扩大管制物项的范围:由原本的EAR第744节附录2中列明的特定物项扩大到所有受EAR管辖的物项。
3)扩大地理范围:由原本的特定国家(包括中国大陆、俄罗斯、白俄罗斯、柬埔寨、缅甸和委内瑞拉)扩大到所有D:5组国家和中国澳门地区。
4)更新许可审查政策:针对缅甸、中国(含澳门地区)、古巴、伊朗、尼加拉瓜、朝鲜、叙利亚和委内瑞拉的许可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针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许可审查政策为拒绝;针对其他国家则采取逐案审查政策。
(三)新增“军事支持最终用户”限制
“军事支持最终用户” (Military-Support End Users,MSEU) 是指其行动或功能可以支持“军事最终用途”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同时还包括实体清单中被标注脚注6的实体。
除原有CCL所列物项的许可证要求外,如果在出口、 再出口或境内转移任何受EAR管辖且在CCL清单上的物项时,“明知”该物项将全部或部分用于D:5 国家组或澳门地区的“军事支持最终用户”、或实体清单上被标注脚注6的实体时,则应需要获得许可证。
针对缅甸、中国(含澳门地区)、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和委内瑞拉许可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针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许可审查政策为拒绝,针对其他国家则采取逐案审查政策。
(四)修订“情报最终用户”限制
1)将原有的“军事情报最终用户”概念扩大至所有“情报最终用户”(Intelligence End User,IEU):指任何外国政府情报、监视或侦察组织或代表这些组织履行职能的其他实体,还包括实体清单上被标注脚注7的实体。
2)管制物项的范围:适用于所有受EAR管辖的物项。
3)扩大地理范围:扩大到所有D组国家和E组国家所列但未被同时列入A:5组国家或A:6组国家。
4)修订“情报最终用户”的许可审查政策:针对缅甸、中国(含澳门地区)、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和委内瑞拉许可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针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许可审查政策为拒绝,针对其他国家则采取逐案审查政策。
(五)修订实体清单脚注编号和相关许可要求说明
如上所述,BIS在实体清单中引入了新的脚注编号,新增的脚注包括:脚注5用于标识军事最终用户,脚注6用于标识军事支持最终用户,脚注7用于标识情报最终用户。
此外,BIS对EAR 第744.11进行修订,对脚注5、6、7实体的许可要求说明,并对每种类型的实体规定了具体的许可要求和审查政策(已在前文分别论述)。
三、修订伊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已生效)
2024年7月23日, BIS修订《伊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Iran 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FDPR),大幅扩大伊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适用范围。本文通过表格的形式对变化内容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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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规应对建议
美国商务部此次发布的两项拟议规则,并修订伊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显示美国商务部在不同国别不同领域内均将加强管控范围。笔者理解,本次发布的两项拟议规则对中国企业,尤其是多有和政府部门合作、研发的企业可能会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结合工作经验,我们提出部分合规建议供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参考:
1.鉴于本次发布的两项拟议规则暂未生效,我们建议相关企业动态追踪和关注这两项拟议规则,同时研究现有文本,提前做好业务调整。
2.准备对“美国人”员工开展合规培训。本次发布的两项拟议规则加强了“美国人”员工的合规义务。建议在拟议规则生效后,及时根据最新监管要求,针对“美国人”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并稳妥有步骤地推进“人+物项+行为”的合规风险分析。
3.开展供应链筛查和合规管理工作。建议相关企业开展对上下游企业、企业自身产品涉美国受管制技术情况、产品最终用途等的全面筛查与风险评估,全面筛查和识别供应链中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