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一级开发时代到PPP时代——土地综合开发项目(CLDP)中的PPP模式应用
从土地一级开发时代到PPP时代——土地综合开发项目(CLDP)中的PPP模式应用
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称"政企合作模式"、"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一模式肇始于17世纪至19世纪的英、美、法等国家的公路、桥梁的特许经营,并在今天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也同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2014年11月,汕头市政府向财政部上报其与中信集团合作推动的中信滨海新城项目为PPP示范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签署一系列政企合作协议,由企业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全流程操作,实现政府债务调控和政企多元化平等合作的双赢。中信滨海新城项目以汕头市海湾隧道项目为合作重心,辐射开发土地规划面积168平方公里,预计总投资超500亿元,其以新型的PPP模式为核心领衔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
本团队作为该项目的法律顾问,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为该项目的政企合作模式的设计、合作协议的谈判和签署、建设工程等方面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基于这一项目经验、并在针对现行政企合作相关立法和政策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在国内首次提出了政企合作框架下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Comprehensive Land Development Project, CLDP)模式,作为政企合作遵照PPP原则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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