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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源
非权益合伙人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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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86-10-5957-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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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领 域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
王源
王源律师擅长的执业领域为企业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固定收益产品发行、私募股权投资等,尤其在企业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王律师服务客户范围广泛,多年为包括国投招商、国投创新、诚通基金、军民融合基金、国新投资等国有背景或市场知名投资机构/投资基金以及迪哲医药、埃斯顿、百奥赛图、中信出版、金能科技、健康元、新中港、海油工程等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境内IPO上市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0108.BJ)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发行人法律顾问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103.SZ)创业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1231.SZ)创业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49.SZ)创业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05162.SH)主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300850.SZ)创业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002961.SZ)中小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56.SH)主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13.SH)主板IPO,发行人法律顾问
境外IPO上市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192.SH)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2025进行中)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002747.SZ)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2025进行中)
中国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06162.HK)港股IPO(红筹结构),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
华米科技公司(股票代码:HMI)纽约证券交易所IPO,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
私募股权基金及投资业务
为通用技术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若干投后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若干投后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若干投后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河南某燃气集团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若干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三峡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深圳某清洁能源储能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管理的若干基金投资相关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
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192.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683.SZ)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05162.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600506.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000591.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683.SZ)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300850.SZ)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93.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00274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13.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13.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00274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600506.SH)重大资产购买提供法律服务
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657.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为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579.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为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615.SZ)重大资产购买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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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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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2014年至2016年南开大学 法学硕士
2010年至2014年武汉大学 法学学士 -
工作经历
2016年7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非权益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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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