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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海 军
权益合伙人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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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86-10-579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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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领 域
诉讼仲裁,工程和项目开发,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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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领 域
传媒、体育和娱乐
张海军
张海军律师深耕争议解决领域十五余载,业务涵盖娱乐法、工程和项目开发、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张律师尤其躬身入局深度参与文娱行业业务,他曾以投资人和法律顾问的双重身份,全程参与电影的立项审批、拍摄宣发到票房分账,也曾作为联合编剧参加电视剧剧本创作。张律师兼具行业积淀和法律洞察的特质,使其能超越法律服务,真正成为客户商业价值的共创者。
张律师至今已成功为超过五十家境内外知名影视、音乐、文化、体育界客户提供常法、专项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涵盖影视投资、摄制发行、演艺经纪、现场演出(如音乐剧、演唱会)、艺人/主播合约谈判与解约处理、危机公关、知识产权纠纷、体育赛事咨询等。
除内地客户外,张律师亦具备丰富的涉港、涉外文化娱乐法律服务经验,客户包括某华语圈顶级明星、中国香港知名导演邱先生、寰宇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太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银都机构有限公司、映艺娱乐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影视公司、数家欧美文化娱乐类公司,以及多位内地知名演艺人士(包括歌手、演员、导演等)、内地知名经纪公司、影视公司等。此外,张律师曾为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国家发改委等国家部委机关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政府法律顾问经验。
代表业绩
娱乐法
艺人及影视公司领域代表客户
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
香港导演 邱先生
新京剧艺术家 储兰兰老师(已故)
香港编剧 李敏
香港编剧 李昇
香港寰宇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Universe Entertainment and Culture Group Company Limited)
太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Sun Entertainment Culture Limited)
银都机构有限公司(Sil-Metropole Organisation Limited)
香港梦造者娱乐有限公司(Infinitus Entertainment Limited)
香港亨泰环宇有限公司(Topman Global Limited)
北京梦造者影业有限公司
映艺娱乐有限公司(Focus Films Limited)
映艺音乐有限公司(Focus Music Limited)
英国Trinity Cine Asia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瑞影业文化有限公司
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秋水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明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美盛空间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圣登娱乐有限公司
盛世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中国籍重量级拳王张君龙先生
文娱影视演出经纪等领域
为英国发行公司Trinity Cine Asia获取现象级国产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哪吒2)到欧洲37个国家/地区的院线发行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国民级歌手的世界巡回演唱会提供全方位维权专项服务,维权范围包括演唱会名称、商标、音视频版权、艺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等,服务内容覆盖商标规划、注册、谈判,平台投诉、与行政机关沟通、与侵权方谈判,乃至民事诉讼,最快在1天内促成外地线下侵权内容下架,并取得侵权方致歉
为某大湾区头部网红的全球经纪公司(总部位于英国)与某头部平台方就艺人全球独家经纪权分约合作提供专项谈判支持,在30日内为客户取得满意谈判结果并签署分约
代表香港寰宇电影公司,处理其在内地的法律咨询及公关咨询
为多家内地经纪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代表中国籍重量级拳王张君龙先生,处理其品牌代理商协议、与美国经纪机构的《ADVISORY SERVICES &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包括宣传推广、赞助及代言协议、拳击赛安排及竞赛
代表香港某客户,处理其与中国内地演出机构之间的《经典音乐剧》承办框架协议,涉及澳门、成都、上海、新加坡等站,谈判内容包括剧制作、报酬分成、差旅承担、文化公安及消防等行政批文、舞台设备清关、保险、场地设施、票务、宣传、安保、周边产品、版权、分担投资、赞助、署名、争议解决等
代表香港某客户处理其与内地客户关于某剧《委托制作、监制和运营管理合同》,包括合同起草及谈判
代表香港某知名艺人,处理其代言某国际知名洗发品牌事宜
代表深圳某公司,协助其收购某演出商标事宜,包括设计前后手交易,顺利完成商标收购,为演出排除知识产权风险
代表香港某音乐有限公司,协助其处理与内地某机构《数字音乐发行代理协议》
艺人主播解约等纠纷领域
代表某中国艺人,处理其与海外经纪公司之间独家经纪合约的解约纠纷,实现1个月内快速解约并协助艺人安全返华
代表内地艺人熊某,处理其与MCN机构之间《独家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产生的纠纷案,实现解约并超预期反获赔偿
代表内地艺人宋某,处理其与MCN机构之间的《艺人新媒体运营合作协议》
代表内地艺人徐某,处理其与经纪公司《演艺经纪合约》之解除事宜
代理某知名艺人与其经纪公司解约仲裁案
代表多家经纪公司处理其与旗下艺人解约纠纷案件
艺人及经纪公司公关领域
代表某知名艺人,协助处理其为某国际品牌代言的“广告语抄袭”危机公关事件
代表某香港知名演员,在内地十余家法院起诉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并全部取得胜诉
代表多位内地知名演艺人士处理肖像、名誉维权事务
代表制片方,协助处理其电影在北京大学的路演舆情公关事件
代表香港某娱乐公司,处理其名下艺人之公关声明咨询
文娱知识产权领域
代理香港知名演员、导演和编剧,以及某娱乐有限公司等被告方应诉某知名香港电影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人民币,取得全部驳回的胜诉结果
代表香港某公司,处理其与内地电影公司的电影版权转让协议
代表内地某IP运营公司,为其在国内引入全球流行的某真人卡通IP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代表香港某公司,处理其向海外知名学府引入数百本古籍版权的交易文件
代表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理其名下艺人(陈某)与浙江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
代表内地某公司,处理其与投资机构之间关于《疯狂的石头》版权问题
代表北京某影业有限公司,处理其拟与合作方拍摄之某剧本的版权合规性审查
投资、出品及编剧领域
作为影片的投资人,投资拍摄电影《犬爱》(2019年在中国内地公映),从策划、立项、拍摄到宣发、票房分成等,全过程深度参与,不仅限于法律顾问
作为香港及内地某律政剧的联合编剧,全程参与编剧创作及策划项目,包括设计剧中律政人员(主要角色)的法律适用场景,协助进行内地法院及律所生活场景体验
影视摄制项目领域
作为某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其投资拍摄的某主旋律电影,提供立项、拍摄、制作、宣传、发行、放映全环节的法律服务
北京美盛空间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且为其投资拍摄电影《犬爱》提供全程法律顾问
争议解决
代表国家自然资源部,出庭处理诉讼案件
代表国家应急管理部,出庭处理诉讼案件
代表内地某明星艺人,处理其离婚析产案,通过多轮艰难谈判,成功实现和解结案,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声誉及减少经济损失,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代表一家香港背景的投资公司在湖北武汉中院处理一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成功实现二审翻盘,武汉中院撤销了对手的一审胜诉判决并直接改判,最终为客户赢得共计人民币12亿元破产债权案的关键胜诉,该判决已生效
代表天津某房地产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争议标的额人民币1亿元
代理上海某A股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在天津三中院起诉某央企施工单位,索赔金额达人民币1.8亿元
代表北京一家房地产企业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一起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12亿元(涉及经济利益逾人民币30亿元),历经两次仲裁,最终赢得股权全部过户的仲裁结果
代表一家香港背景的中国内地投资公司,在广东珠海中院申请一起投资债权执行案件,执行金额约人民币5亿元,通过拍卖质押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协助客户最大程度收回投资
代表河北邯郸当地龙头地产企业,在邯郸中院及河北高院应诉某建筑央企施工总承包协议纠纷案,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各方提交证据均超过2000余页,张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在工程及争议解决两个领域的经验优势,历时3年多,法院判决驳回对方55%的诉求金额,并迫使对方撤回部分诉求,且二审成功维持原判
代表西藏一家投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一起有关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5亿元,最终取得胜诉结果
代表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在其与宁波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增资协议及回购协议纠纷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面对证据上的严重不利局面,律师团队另辟蹊径,从商业角度出发,经历多轮仲裁程序以外的谈判,最终迫使对方和解,取得令客户非常满意的结果
代理浙江某置业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法院起诉某银行及其分行,争议涉及房产价值超人民币3亿元,快速促成客户满意的和解调解方案并结案
代表河北廊坊一家房地产龙头企业,在廊坊中院一起有关合作开发纠纷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最终成功促成双方以和解与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代理某知名商业地产企业与某军工背景幕墙施工企业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企业起诉主张金额人民币1.5亿元(包括人工费、措施费、运输费、材料上涨以及变更洽商、签证等索赔增补费用,费用构成复杂,相关证据材料数千页,对法律、工程、造价等专业素质均有极高要求),经过造价鉴定等程序,历时一年半,法院一审判决客户承担金额仅2600万元,减损比例达80%以上,并为客户争取到工程质保赔偿等反诉权益
代理北京某知名股权投资基金,在某医疗企业股权投资项目中通过启动在上海的仲裁程序顺利实现4个月内回款退出,并全额收到了回购价款约人民币4000万元,案件代理结果远超客户预期
代表一家停车管理行业的独角兽企业,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一起投资协议纠纷,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1100万元,克服取证难点,最终成功为客户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
代表山西某投资人,在北京某法院一起保证合同纠纷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2950万元,这是一起对方认为必赢的官司,债务人已失信,客户作为高净值人士,担保风险极大。张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审查证据链,对于关键证据的保证合同,从证据完整性角度寻找到突破口,成功迫使对方撤诉,为客户挽回2950万元的损失
代表北京某别墅买方,在北京某法院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起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5000万元,成功协助客户胜诉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取得别墅的产权并入住
代理深圳某知名互联网企业(NASDAQ上市),在深圳仲裁员应诉深圳某工勘公司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争议标的金额约人民币5500万元,最终成功为客户减损超过1500万元
代理某互联网头部企业(NASDAQ及香港上市)下属某科技公司申请某A股上市公司仲裁案,索赔金额约人民币8000万元,通过及时足额保全对方银行存款,高效促成和解,实现两个月内快速足额回款,远超客户预期
代理某头部停车独角兽企业在贵阳市中级法院应诉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克服一审中的不利因素,取得再审胜诉裁定,且协助客户在三个月内成功执行回款460余万元
代表四川宜宾某汽车4S店销售公司,在四川省宜宾中院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应诉,客户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对手是当地建筑工程总公司,本案对客户在四川当地同类工程起到示范作用,最终经过代理及现场取证工作,法院驳回了对方75%的诉讼请求
代表某山西拟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在太原法院一起公司及关联企业股权争议、股东利益受侵害纠纷案中起诉,成功为小股东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代表上海某海外工程公司,在其与合作方在开曼某能源项目合同纠纷案中起诉,成功促成和解
代表山东某A股上市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有关供应氦气合同纠纷中应诉,仲裁委最终驳回了申请人请求金额的99%,为客户争取了远超预期的代理结果
代表山东某上市公司,在天津二中院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应诉,最终让二审法院采纳我方意见,成功推翻天津一审法院的裁决,赢得管辖权异议上诉案的终审裁定
工程和项目开发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国家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2022年冬奥会冬奥村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亚投行总部大楼移交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百度公司建设总部大楼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迅雷总部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为龙湖集团、远洋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连续十六年为百度公司在全国各地建设数据中心、办公大楼、智慧城市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连续三年为中建二局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14-2016)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连续十五年为北京大学建设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建面超90万平方米)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开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全过程服务
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
代表百度,在广东中院起诉恒大系列应收账款案,以及准备债权申报
代表香港新世界在内地的投资平台,处理其股权、债权投资退出时的债务重组专项
代表远洋集团,参与某地产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
代表万科旗下专业地产基金,参与海航不良资产包收购
荣誉奖项
荣登2025年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体育娱乐”领域第二梯队(Band 2)
荣获钱伯斯(Chambers)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大中华区“建筑工程”领域杰出律师(现为Band 2)
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top10%,2009),北京大学“五四奖学金”(top5%,2007)
社会职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理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2024年1月至今)
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校外实务导师(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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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2011年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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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北京电影学院 影视金融班(在读)
香港大学 EMBA (在读)
美国天普大学 法学硕士(LL.M.) 美国法及国际法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J.M.) -
工作经历
2024年3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9年7月至2024年3月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执委会主任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