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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 海 军

    权益合伙人 / 北京

  • 电 话 +86-10-5796-5002

    邮 箱 zhanghaijun@zhonglun.com

  • 业 务 领 域

    诉讼仲裁,工程和项目开发,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

  • 行 业 领 域

    传媒、体育和娱乐

简历

张海军

张海军律师深耕争议解决领域十五余载,业务涵盖娱乐法、工程和项目开发、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张律师擅长从法律专业、客户行业及社会效果等多维度分析问题并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凭借精湛的专业素养及良好的声誉,深受客户们的信任。张律师多年为文娱体领域保驾护航,曾以投资人和法律顾问的双重身份,深度参与电影立项审批、拍摄宣发到票房分成的全流程,曾作为联合编剧参加剧本创作,兼具深厚的行业积淀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张律师至今已成功为超过五十家境内外知名影视、音乐、文化、体育界客户提供常法、专项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涵盖影视投资、摄制发行、演艺经纪、现场演出(如音乐剧、演唱会)、艺人/主播合约谈判与解约处理、危机公关、知识产权纠纷、体育赛事咨询等,知名客户包括中国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中国香港导演邱先生、寰宇娱乐、银都影业、中影股份等。此外,张律师曾作为律师团队负责人参与“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奥村建设项目”、“亚投行总部交付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奥林匹克中心区”等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等国家部机关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具有丰富的政府法律顾问经验。

代表业绩

争议解决

  • 代表北京一家房地产企业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一起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12亿元(涉及经济利益逾人民币30亿元),历经两次仲裁,最终赢得股权全部过户的仲裁结果

  • 代表一家香港背景的中国内地投资公司,在广东珠海中院申请一起投资债权执行案件,执行金额约人民币5亿元,通过拍卖质押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协助客户最大程度收回投资

  • 代表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处理其在全国各地的被侵权诉讼案件(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 代表河北邯郸当地龙头地产企业,在邯郸中院及河北高院应诉某建筑央企施工总承包协议纠纷案,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各方提交证据均超过2000余页,张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在工程及争议解决两个领域的经验优势,历时3年多,法院判决驳回对方55%的诉求金额,并迫使对方撤回部分诉求,且二审成功维持原判

  • 代表西藏一家投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一起有关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5亿元,最终取得胜诉结果

  • 代表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在其与宁波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增资协议及回购协议纠纷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面对证据上的严重不利局面,律师团队另辟蹊径,从商业角度出发,经历多轮仲裁程序以外的谈判,最终迫使对方和解,取得令客户非常满意的结果

  • 代表河北廊坊一家房地产龙头企业,在廊坊中院一起有关合作开发纠纷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最终成功促成双方以和解与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 代表一家停车管理行业的独角兽企业,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一起投资协议纠纷,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1100万元,克服取证难点,最终成功为客户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

  • 代表山西某投资人,在北京某法院一起保证合同纠纷中应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2950万元,这是一起对方认为必赢的官司,债务人已失信,客户作为高净值人士,担保风险极大。张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审查证据链,对于关键证据的保证合同,从证据完整性角度寻找到突破口,成功迫使对方撤诉,为客户挽回2950万元的损失

  • 代表北京某别墅买方,在北京某法院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起诉,争议标的额约人民币5000万元,成功协助客户胜诉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取得别墅的产权并入住

  • 代表四川宜宾某汽车4S店销售公司,在四川省宜宾中院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应诉,客户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对手是当地建筑工程总公司,本案对客户在四川当地同类工程起到示范作用,最终经过代理及现场取证工作,法院驳回了对方75%的诉讼请求

  • 代表某山西拟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在太原法院一起公司及关联企业股权争议、股东利益受侵害纠纷案中起诉,成功为小股东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 代表上海某海外工程公司,在其与合作方在开曼某能源项目合同纠纷案中起诉,成功促成和解

  • 代表山东某上市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有关供应氦气合同纠纷中应诉,仲裁委最终驳回了申请人请求金额的99%,为客户争取了远超预期的代理结果

  • 代表山东某上市公司,在天津二中院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应诉,最终让二审法院采纳我方意见,成功推翻天津一审法院的裁决,赢得管辖权异议上诉案的终审裁定。


工程和项目开发

  •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国家自然资源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为“2022年冬奥会冬奥村建设项目”、亚投行总部大楼移交项目、百度总部、迅雷总部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作为团队负责人,为龙湖集团、远洋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作为团队负责人,连续十五年为百度公司在全国各地建设数据中心、办公大楼、智慧城市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连续三年为中建二局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14-2016)

  • 作为团队负责人,曾连续十五年为北京大学建设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建面超90万平方米)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开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全过程服务


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

  • 代表百度,在广东中院起诉恒大系列应收账款案,以及准备债权申报

  • 代表香港新世界在内地的投资平台,处理其股权、债权投资退出时的债务重组专项

  • 代表远洋集团,参与某地产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

  • 代表万科旗下专业地产基金,参与海航不良资产包收购


娱乐法领域

艺人及影视公司领域代表客户

  • 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中国内地法律服务)

  • 香港导演 邱先生

  • 新京剧艺术家 储兰兰老师(已故)

  • 香港编剧 李敏

  • 香港编剧 李昇

  • 香港寰宇娱乐有限公司

  • 太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银都机构有限公司

  • 香港梦造者娱乐公司

  • 北京梦造者影业有限公司

  • 映艺娱乐有限公司

  • FOCUS MUSIC LIMITED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合瑞影业文化有限公司

  • 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秋水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以明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美盛空间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深圳圣登娱乐有限公司

  • 盛世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 中国籍重量级拳王张君龙先生


文娱演出经纪等领域

  • 代表香港寰宇电影公司,处理其在内地的法律咨询及公关咨询

  • 为多家内地经纪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 代表中国籍重量级拳王张君龙先生,处理其品牌代理商协议、与美国经纪机构的《ADVISORY SERVICES &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包括宣传推广、赞助及代言协议、拳击赛安排及竞赛

  • 代表香港某客户,处理其与中国内地演出机构之间的《经典音乐剧》承办框架协议,涉及澳门、成都、上海、新加坡等站,谈判内容包括剧制作、报酬分成、差旅承担、文化公安及消防等行政批文、舞台设备清关、保险、场地设施、票务、宣传、安保、周边产品、版权、分担投资、赞助、署名、争议解决等

  • 代表香港某客户处理其与内地客户关于某剧《委托制作、监制和运营管理合同》,包括合同起草及谈判

  • 代表香港某知名艺人,处理其代言某国际知名洗发品牌事宜

  • 代表深圳某公司,协助其收购某演出商标事宜,包括设计前后手交易,顺利完成商标收购,为演出排除知识产权风险

  • 代表香港某音樂有限公司,协助其处理与内地某机构《数字音乐发行代理协议》


艺人主播解约等纠纷领域

  • 代表内地艺人熊某,处理其与MCN机构之间《独家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产生的纠纷案,实现解约并超预期反获赔偿

  • 代表内地艺人宋某,处理其与MCN机构之间的《艺人新媒体运营合作协议》

  • 代表内地艺人徐某,处理其与经纪公司《演艺经纪合约》之解除事宜 

  • 代理某知名艺人与其经纪公司解约仲裁案

  • 代表多家经纪公司处理其与旗下艺人解约纠纷案件


艺人及经纪公司公关领域

  • 代表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协助处理其为某国际知名汽车品牌代言的“广告语抄袭”危机公关事件

  • 代表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在内地十余家法院起诉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并全部取得胜诉

  • 代表多位内地知名演艺人士处理肖像、名誉维权事务 

  • 代表制片方,协助处理其电影在北京大学的路演事件

  • 代表香港某娱乐公司,处理其名下艺人之公关声明咨询


文娱知识产权领域

  • 代表香港知名艺人刘先生等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被诉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争议金额约人民币1亿元),取得全面胜诉

  • 代表香港某公司,处理其与内地电影公司的电影版权转让协议

  • 代表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理其名下艺人(陈某)与浙江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

  • 代表内地某公司,处理其与投资机构之间关于《疯狂的石头》版权问题

  • 代表北京某影业有限公司,处理其拟与合作方拍摄之某剧本的版权合规性审查


投资、出品及编剧领域

  • 作为影片的投资人,投资拍摄电影《犬爱》(2019年在中国内地公映),从策划、立项、拍摄到宣发、票房分成等,全过程深度参与,不仅限于法律顾问

  • 作为香港及内地某律政剧的联合编剧,全程参与编剧创作及策划项目,包括设计剧中律政人员(主要角色)的法律适用场景,协助进行内地法院及律所生活场景体验


影视摄制项目领域

  • 作为某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其投资拍摄的某主旋律电影,提供立项、拍摄、制作、宣传、发行、放映全环节的法律服务

  • 北京美盛空间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且为其投资拍摄电影《犬爱》提供全程法律顾问

荣誉奖项

(一)个人奖项

1. 荣获钱伯斯(Chambers)2022年、2023年、2024年大中华区“建筑工程”领域杰出律师(现为Band 3)

2. 荣登2023年、2024年LEGALBAND中国“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TOP15榜单

3. 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top10%,2009)

4. 北京大学“五四奖学金”(top5%,2007)

(二)项目奖项

作为工程师参加“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研究课题,荣获2005年“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社会职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理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

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校外实务导师

主要著述

FIDIC合同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AB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被评为北大法学院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收录于《房地产法前沿》,2010年法制出版社出版

《国外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荷兰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研究课题

《30年房地产法律政策发展综述》(合著,负责2000年—2010年部分,约5万字)

《房地产开发建设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优秀论文奖”,2010年

《一带一路格局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保障》(2015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第三章《中国企业境外工程领域的投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工程承包的主要风险概述》发表在专著《“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投资、工程法律实务与纠纷解决》(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第十三章)

《困境房地产信托贷款的一种新型退出路径——财产权信托》(英文),合著收录于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2年

《中国房地产委托代建模式的风险防范》(英文),合著收录于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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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资格

    2011年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教育背景

    香港大学 EMBA (在读)
    美国天普大学 法学硕士(LL.M.) 美国法及国际法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J.M.)

  • 工作经历

    2024年3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9年7月至2024年3月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执委会主任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