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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家 紫
高级顾问 /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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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领 域

诉讼仲裁,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破产清算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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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领 域

城市更新与不动产运营
庄家紫
庄家紫律师于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是首批合伙制律师,同时在1993年取得国家司法部、国家证监委第一批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执业36年以来,拥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仲裁实务经验,办理了多宗重大的疑难民商事案件,并为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出具过法律意见书,先后担任过多家企业及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庄家紫律师服务过的客户主要有人保财险、腾讯、深国投、步步高、OPPO、VIVO、华润燃气集团、中广核、百泰集团、重庆信托、开立医疗、汉京集团、深圳市规自局、鼎太房地产、嘉鑫辉煌等。
代表业绩
诉讼仲裁代表业绩
代理深圳市浩源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怡康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权纠纷案件,涉案标的约1亿元
代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绛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约6000万元
代理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的2000万元
代理鼎太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富临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4亿元
代理中懋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天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亿2千万元
代理四川阿坝牦牛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平湖华龙土特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深圳甘肃农副土特产工贸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500万元
代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深圳市乌日娜贸易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1300万元
代理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件
代理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阳重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大亚湾燃气发展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昆明煤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星宝通通信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件
代理深圳市星宇时代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与华润万家百货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
代理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互保金借贷的系列诉讼案件
代理深圳市嘉鑫辉煌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拆迁户关于民事主体间拆迁补偿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
代理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有关商标及专利维权的系列诉讼案件
代理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有关商标及专利维权的系列诉讼案件
代理厦门朗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科远东投资创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执行案件
代理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何爱明、陈吓洪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代理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鑫盛燃气有限公司与张爱书、东营市金泰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代理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圣鑫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郜亮、北京悦装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股权回购仲裁纠纷案件
代理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山方圆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案件(认定“VIVO”为驰名商标)
代理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优品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唐迪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案件(被评为2019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代理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亚洲星汇演艺娱乐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柏亨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刘柏亨及广州市盈銮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案件
代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33.SZ”)与黄新、上海威尔逊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及上海和一医疗仪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代理张树涛、广州磐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张树涛、宋立震、广州磐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股东出资瑕疵、公司人格混同)案件
代理中广核实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实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涉及公司人格混同)案件
代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王友金盗卖QQ号码纠纷案件
代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诉讼案件
破产清算与重整代表业绩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汉唐证券破产清算案件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ST创智重整案件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ST盛润重整案案件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件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件
作为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参与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案件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代表业绩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深圳市南油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过法律意见书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过法律意见书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汕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过法律意见书
荣誉奖项
个人奖项
1991年3月被深圳市司法局评为市律师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7年至2000年,连续四年被中共深圳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7月,被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二〇〇一至二〇〇三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社会职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珠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2013年至2023年期间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教授
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第四届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曾任深圳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仲裁员
主要著述
庄家紫律师发表过《律师如何为房地产投资提供法律服务》、《银行按揭中的法律问题》、《房地产争议业务的律师实务》等论文,参与编著《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师实务》、《破产清算中的律师实务》等书。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教授期间,自己编写和讲授《物权法》的教学内容,为深圳律协的岗前培训讲授过《民事法律业务与律师实务》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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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1989年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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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1996年至1998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经济法硕士研究生
1984年至1988年 深圳大学 法学学士 -
工作经历
2007年1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高级顾问
2006年1月-2006年12月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4年1月-2005年12月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主任
1994年1月-2003年12月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988年7月-1993年12月 深圳特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