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宝钢股份成功无效日本制铁关键专利
中伦助力宝钢股份成功无效日本制铁关键专利
近日,中伦代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和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成功无效了日本制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制铁”)名称为“涂装后耐蚀性优异的热压成形的高强度部件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ZL201280016850.X(以下简称“850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7474号无效决定,宣告850专利权全部无效。
宝钢股份是全球领先的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在全球钢铁企业中汽车板产量排名第一。850专利是日本制铁在汽车板领域的一件关键专利,采用自定义复杂参数限定了热冲压钢板产品,构筑了较高的专利壁垒。宝钢股份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逐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热冲压关键工艺技术,为中国制造业和新能源汽车业自主自强做出贡献。
中伦律师和宝钢一起对850专利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和证据收集,制定了周密的无效策略,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宝钢股份在意大利购买的菲亚特500型轿车、基于从车辆购买到拆卸零部件、再到零部件跨境运输和接收、以及检测环节的全程公证的使用公开证据认定850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
在本无效宣告请求案的代理中,中伦律师提供了专业化、团队化的高效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客户利益,打破了汽车板领域一个重要的专利壁垒,也体现了中伦律师深入分析和理解技术、全面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合伙人兰琪、杨黎峰,顾问范丽及申强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