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回顾|2025年中国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合规挑战回顾
年度回顾|2025年中国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合规挑战回顾
2025年,中国智能制造企业的全球化进程步入深水区。一方面,在以新能源汽车、具身智能、低空飞行器、智能电子设备等产品为代表的高端智能制造领域,中国企业的技术迭代与产品创新已形成全球竞争力,出海成为寻求市场增量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地缘政治摩擦与国际供应链重构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出海之路充满挑战。在此背景下,以数据安全、人工智能伦理、供应链韧性为核心的新一代全球规则体系加速成形,使得合规成为决定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本文基于笔者对多家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合规服务的实践,聚焦2025年度欧美、东南亚等重点市场在市场准入、数据本地化存储、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人工智能治理及特色领域(如未成年人保护)监管环境的显著变化,旨在梳理趋势、提示风险,为智能制造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提供具备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合规参考。
一、市场准入相关监管要求
智能制造的核心特征在于“智能”与“互联”,其产品往往深度融合了硬件、软件、数据与网络服务。这一特性使得其市场准入监管从传统的硬件安全认证,快速演变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合规审视。2025年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合规监管的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范围从整机向核心部件延伸,二是监管逻辑从“单次认证”向“持续合规”转变。而在执法动态方面,相关法域对于商业模式的穿透式监管在2025年也呈现出不断强化的趋势。
(一)全生命周期监管深化
传统以硬件安全为核心的型式认证[1](Type Approval, "TA"),正迅速向覆盖软件、数据与持续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演进。以智能汽车及其部件为例,对于智能汽车及含有关键软件定义的部件而言,OTA(空中下载)功能升级是否会被视为产品的实质性变更,从而重新触发欧盟等市场的整车型式认证,已成为企业必须前置评估的风险点。
在欧盟,《一般安全条例》(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GPSR)自2024年起全面适用于包含软件、联网和数字功能的产品,明确制造商需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软件更新、网络安全风险及上市后安全性承担持续合规义务。针对智能汽车及其关键软件定义部件,根据GPSR与欧盟整车型式认证法规体系,特别是Regulation(EU)2018/858以及其所采纳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UNECE")法规R155(车辆网络安全)和R156(软件更新与软件更新管理系统),制造商必须对每次OTA软件升级进行评估,以判断更新是否引入新的安全或合规风险;当软件更新影响已获型式认证车辆的“型式批准相关特征”(type-approval relevant characteristics),从而构成实质性的设计或配置变更(design change)时,原有的合格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CoC")可能不再覆盖更新后的车辆,相应车型需通过型式认证扩展、补充批准或其他合规确认程序后,方可继续投放市场或投入道路使用。
(二)关键联网部件的准入门槛
实现产品智能互联功能的蜂窝通信模块、Wi-Fi/蓝牙模块等关键部件,其自身在许多出海目标市场也面临独立的无线电设备监管和海关准入要求。许多国家对此类模块有强制性认证要求,包括对产品内置SIM卡或eSIM的激活、数据服务提供商类型等具有特定规定。例如,在土耳其,带有CE认证标记的独立无线电设备需要遵守当地关于无线电设备准入的相关要求,具备蜂窝通信功能的设备需符合专门认证要求;特定国家对于电信设备的进口和销售设有严格监管。如智能产品因未取得目标国无线电设备认证,导致产品在海关清关时受阻,将可能会延误其在当地的上市时间,从而影响企业后续的商业计划。
(三)商业模式的“穿透式”监管
对于出海的智能制造企业而言,更为严峻的挑战在于商业模式的合规界定。笔者发现实务中经常存在的一个误区,是部分智能制造企业认为在其通过APP或云平台远程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只要其在出海目标国家没有实体,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受到属地监管。然而,2025年的执法动态表明了各国监管的“穿透性”。监管机构不再仅仅关注企业有无在当地设立实体,而是更关注企业实际提供的服务是否触及当地法律、是否对本地消费者安全、数据保护、国家安全等产生实质影响。
案例一:2025年6月,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服务法》(DSA)发布了对某跨境电商平台的初步调查结果。该项调查基于DSA对“超大型在线平台(VLOP)”的监督框架。即便该平台注册于新加坡,其每月在欧盟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故仍被纳入VLOP监管范围。
案例二:2025年2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对DeepSeek启动数据合规调查,向DeepSeek总部发送正式质询函,要求说明数据处理方式、存储政策及信息共享机制等。随后,DeepSeek在韩国任命了一位当地代表,以配合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整改与合规工作。
结合前述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合规新趋势,在新的一年中,笔者建议智能制造企业在进入目标出海市场前充分开展关于当地市场准入要求和重点监管要点的评估,不仅在整机层面,还需细化至关键联网部件(如通信模块)的无线电设备认证、电信合规及海关准入等更加细分的层面和领域,同时充分了解目标国是否采取“长臂管辖”和“穿透式”监管,方能尽量避免在进入新兴市场的过程中遭遇阻碍。
二、个人信息保护
智能制造产品几乎都伴随着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机器人、智能家居等设备在运行中持续采集用户身份、位置、生物识别信息及深度行为数据,构成了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其特点在于收集的实时性、隐蔽性和数据维度的丰富性。
2025年,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趋于精细化与主动化。伴随着中国的智能制造产品走向全球,中国的智能制造企业也需要更全面地了解全球范围内不同法域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尽管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受到欧盟GDPR的影响,监管框架与欧盟和中国有所重合,但也有许多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颇具特色。例如,近年来,很多国家建立了数据控制者(包括跨国企业)在当地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登记或备案制度,这种做法在非洲国家中尤为常见——例如南非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责任方应向信息监管局登记其信息专员;埃塞俄比亚要求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在处理数据前必须向埃塞俄比亚通信管理局进行注册;坦桑尼亚要求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与数据处理者都必须向坦桑尼亚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进行注册登记。这些注册/登记制度旨在提升监管的透明度和可及性,相关企业在进入当地市场前应给予重点关注。
在过去的2025年,许多国家和地区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都对中国智能制造及互联网企业开展了活跃的执法活动,典型执法案例包括:
案例一:2025年4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宣布对DeepSeek的初步调查结果,指出DeepSeek包括缺乏韩国隐私政策等一系列问题,并向DeepSeek发出纠正建议。
案例二:2025年9月,法国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CNIL)因SHEIN违规处理Cookie对其处以1.5亿欧元罚款。
案例三:2025年11月,肯尼亚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ODPC)因中国深圳某公司未经同意处理个人数据对其处以50万肯尼亚先令罚款,认为该公司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社交媒体上出于营销目的使用前员工的形象,违反了肯尼亚《数据保护法》。
考虑到个人信息收集和保护活动对于智能制造产业的重要性,笔者建议智能制造企业进入新市场前首要确认是否存在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活动登记/备案要求,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目标市场对于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要求,并设计清晰、友好的用户选择机制。在隐私设计中,严格遵循目的明确与数据最小化原则,审慎界定初始收集范围;同时需建立严格的第三方共享评估与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共享合法、安全、可控。此外,企业还应详细、清晰地告知用户数据收集的种类、目的、使用方式及共享对象。关于数据存储和跨境传输的合规要求,笔者将在后文第三节和第四节中详细解读。
三、本地化存储要求的深化
智能制造产品的特点是数据驱动决策和优化,海量的设备运行数据、生产数据、用户交互数据在其业务中流动。这些数据不仅是核心资产,也日益成为监管焦点。2025年,数据主权与本地化存储要求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深化和细化。中国智能制造企业的数据合规面临双重压力:既要遵守中国日趋完善的数据出境法规,又要满足东道国日益严苛的数据本地化与主权要求。以2025年值得关注的重要法域立法为例:
越南于2025年7月正式发布作为《数据法》与其配套法令的具体实施内容之一的《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目录》,明确了特定行业数据的境内存储要求。基于国防和安全考虑,越南通过“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类别及示例,对这些类别的数据跨境传输实施限制,并要求数据管理者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自查。
美国发布的第14117号行政令最终规则于2025年10月全面生效,从事受限制交易的美国主体需落实安全要求,防止受关注国家实体(含中国企业)访问美国人的大批量敏感个人数据或政府相关数据,间接产生了数据本地化的效果(但仅仅数据本地化也不能完全满足14117号行政令提出的监管要求,详情请见《从模拟案例透视美国对华数据管控机制的核心要点与应对策略》。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对于数据本地化存储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阿联酋在《物联网监管条例》中将物联网数据分为开放、机密、敏感以及秘密四类,并要求与政府相关的机密、敏感或秘密数据必须保留在阿联酋境内,涉及个人和企业相关的机密、敏感或秘密数据原则上也须存储在阿联酋境内,除非数据接收方司法管辖区达到或超过阿联酋的数据保护标准;乌兹别克斯坦《个人数据法》要求涉及该国公民的个人数据,必须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服务器上进行收集、系统化和存储。
在全球范围内数据本地化存储要求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出海的智能制造企业需排查和掌握目标出海国家是否存在数据本地化要求,设计分层分级的数据治理架构。对于明确要求本地化存储的国家,建议在当地建设完整的数据存储与处理基础设施,或者设立本地节点以实现数据本地存储。
四、跨境传输合规
智能制造的全球化布局决定了数据跨境流动的内在必然性。研发中心、全球运维团队、云服务平台与分散在各地的智能设备之间,存在着持续的数据交互。在此情况下,即便企业的主要运维团队位于国内,也几乎无法避免个人信息乃至重要业务数据的跨境传输。
2025年,全球对数据跨境传输的监管在持续高压执法的同时,呈现出新的关注维度。一方面,针对个人数据跨境的合法性审查与处罚空前严厉;另一方面,部分国家开始将监管视线延伸至非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如前述越南对于核心数据的立法、美国对于受关注国家实体访问数据的限制等),基于经济安全与公共利益进行限制。2025年,多法域持续加强对于数据保护与跨境传输问题的监管,并涌现出一些典型案例,尽管这些处罚案例仍主要聚焦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但它们对智能制造企业同样具有参考意义:
案例一:2025年1月,欧洲某数据隐私保护社会组织(Noyb)因六家关联中国的企业违规向中国传输数据提出GDPR投诉,其认为上述公司实际上无法有效防止中国政府访问欧盟用户的数据,中国未能根据GDPR的规定提供基本同等水平的数据保护。
案例二:2025年5月,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对某平台开出上亿欧元罚单,认定其将用户个人数据传输至中国的做法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法。
案例三:2025年5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因跨境传输违法对Temu处以逾13.6亿韩元罚款。
案例四:2025年5月,美国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称部分中国公司侵犯德州公民隐私权并采取法律行动。
案例五:2025年10月,某平台因关联公司数据共享问题被韩国PIPC调查。
对于智能制造企业的出海而言,确保数据跨境传输的合法性是全球合规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相关企业应依据目标市场要求,扎实落地充分性认定、标准合同条款(SCCs)、补充措施等合规规则与合规工具;将传输影响评估(TIA)工作制度化,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或数据性质较敏感的跨境传输活动,强制进行传输影响评估,系统化记录对接收方所在国法律环境、安全措施及潜在风险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结合当地国的特定法律法规要求,关注非个人数据跨境的特殊规定,特别是对于涉及地理信息、核心技术参数、大规模工业生产数据等非个人数据的出境,主动研究东道国是否有关联法规(如出口管制、特定行业法规),并提前规划数据脱敏/匿名化、境内存储与处理等合规路径。
五、人工智能相关监管
智能制造是AI技术落地的重要领域,当前,各类AI技术已深度融入智能制造产品的核心功能。2025年是全球人工智能专项立法生效与执法探索的关键一年。产品的智能化程度与其所面临的人工智能专项法规的监管强度和复杂度,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并非简单的线性叠加,而是意味着产品从功能实现到自主决策的范式转变,将使其从传统产品安全法规的管辖范畴,跃迁至一个以算法问责、伦理审查和持续透明度为核心的全新监管维度。
总体来看,人工智能领域,特别是生成式AI和自动驾驶技术,在2025年迎来了全球立法与监管的爆发期:
2025年2月,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I Act)中“不可接受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相关规定生效,8月,有关“通用目的人工智能系统(GPAI)”的一系列义务正式生效;
2025年3月,巴西参议院将建立人工智能国家监管框架的第2338/2023号法案草案正式提交给巴西众议院审议;
2025年5月,日本通过了《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促进法》;
2025年6月,美国加州法院裁定Meta AI训练数据案属于“合理使用”,同月,迪士尼、环球影视也起诉AI厂商Midjourney侵权;
2025年9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加州人工智能透明度法案》;
2025年11月,韩国发布《人工智能发展与建立信任基础基本法》实施令的草案,同月,德国法院一审判决认定OpenAI的语言模型构成版权侵权;
2025年12月,越南国会通过《人工智能法》。
传统产品合规可能只需要单次认证,但智能产品,尤其是具备机器学习能力的系统,其性能会随着数据输入和持续学习而演变。因此,监管特别强调上市后的监测义务。这要求制造商必须建立机制,持续监控其AI产品在真实世界中的表现,及时识别和缓解新出现的风险,并对模型的重大更新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出海的中国智能制造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产品的AI功能不再是锦上添花的卖点,而是需要进行前置合规架构设计的核心要件。在产品设计阶段,企业必须思考并回答:该功能属于哪一风险等级?训练数据是否符合版权与隐私要求?能否提供算法可解释性措施?如何实现人工干预?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与解决,将直接决定产品的研发成本、上市时间乃至最终能否进入目标市场。建议出海企业结合主要出海法域的AI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覆盖AI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部署、监测、更新的全生命周期治理框架,包括数据质量管理、算法可解释性措施、人类监督机制和上市后监控计划,不断提升产品的AI合规水平。
六、特色领域合规: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例
若产品涉及儿童用户或可能被未成年人使用(如教育机器人、智能玩具、家庭机器人),企业将面临欧美日益严格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监管。事实上,2025年,美国更新后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规则》(COPPA)正式生效,大幅强化了对定向广告、数据保留和家长同意的要求。欧盟《数字服务法》(DSA)也将未成年人安全置于系统性风险管理的核心,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用户或可能被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产品,都必须将年龄验证、父母同意机制、隐私默认保护设计(Privacy by Design)和内容过滤等措施作为产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而在此背景下,未成年人保护违规也成为欧美国家监管机构在2025年的监管重点,并涌现了多个案例,其中不乏针对中国企业的执法活动:
美国:2025年1月,米哈游因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COPPA向美国执法机构支付2000万美元和解金;6月,犹他州对Snapchat AI的母公司提起诉讼,指控成瘾性设计、虚假宣传以及隐私违规等多项问题;9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七家AI聊天机器人公司展开关于儿童负面影响的调查;12月,迪士尼就违反COPPA与FTC达成1000万美元和解。
欧盟:2025年5月,欧盟委员会宣布依据《数字服务法》(DSA)第66-74条对Pornhub、Stripchat、XNXX与XVideos四家成人内容平台启动调查,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风险,包括是否缺乏有效年龄验证措施等。
对于出海的智能制造企业而言,若产品可能触达未成年人,必须加强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合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将最高级别的隐私保护(如关闭非核心数据收集、禁用追踪)作为面向未成年用户的默认设置;构建清晰、可验证的年龄识别与父母同意流程,并以此为基础提供差异化的安全体验与内容过滤;同时,为家长提供直观、强大的控制面板,使其能轻松管理孩子的数据与使用权限。企业应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原则贯穿从设计、运营到沟通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智能产品社会责任感与伦理设计水平。
总结与展望
2025年的以上全球立法及监管情况回顾表明,对于志在出海的中国智能制造企业而言,合规已不再是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平行的支持性职能,而必须成为贯穿商业战略、产品定义与运营模式的底层逻辑。在已经到来的2026年,中国智能制造出海企业也需持续保持和深化对全球合规监管态势的关注,形成一整套成熟的应对机制和体系,方能确保在出海路上行稳致远。以下是笔者的一些建议:
合规前置:在产品架构设计阶段,智能制造企业即应当摸清目标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准入、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监管等领域的核心监管要求和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设计。
对运营本地化的必要性和节点进行充分评估:根据业务实质(而非仅仅法律形式)评估在重点市场设立法律实体、数据本地化存储节点和合规团队的必要性。
合规记录:系统性地制作和存储合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域的数据活动映射表、数据影响评估报告、算法合规自评估报告、数据处理记录等,以应对突发的监管审计或诉讼(如产品责任纠纷)。
动态监测与持续跟踪:建立对各主要海外市场的法律法规的动态检测与持续跟踪机制,包括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实施条例、美国各州的人工智能立法、出海国家数据本地化细则等。
展望未来,中国智能制造企业的全球化征程,正在经历从“硬件输出”到“技术标准与产业生态输出”的质变。在这一过程中,主动构建超越同行、且经得起国际检验的合规治理体系,将不再只是一项成本或负担,而将成为最坚实的竞争护城河与信任基石。它不仅能保障市场准入的畅通,更能向全球客户、伙伴与监管机构传递关于产品安全、数据保护和商业伦理的郑重承诺,最终将合规挑战转化为赢得长期市场地位与品牌声誉的战略机遇。
[注]
[1]型式认证(Type Approval, "TA")是指依据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某一类产品或设备进行合格性验证的权威程序,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国际与国内的强制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