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出口管制执法和行政处罚综述及合规启示
2025年中国出口管制执法和行政处罚综述及合规启示
一、引言
2025年是中国出口管制执法的关键年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叠加新管制规则落地、管制物项扩容及打击战略矿产走私出口专项行动推进,中国出口管制执法迈入新阶段。
本文聚焦2025年度海关出口管制行政处罚案例[1],结合年度新规与专项行动,剖析案件特点并提出企业合规建议。
二、行政执法和处罚案件特点
2025年中国出口管制行政执法及处罚案件呈现四大鲜明特点,具体如下:
1、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全国海关在2025年度公布了共317起与出口管制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远超2024年度91起的案件总量。其中,两用物项和技术领域案件249起、军品案件46起、其他限制/禁止进出境物项案件22起。
2、涉案物项重点突出
2025年涉案物项种类多元但集中度高,其中两用物项覆盖27个产品类别,军品涉及6个产品类别。在两用物项和技术领域,案件核心聚焦战略矿产、石墨及其制品、无人机等重点品类,亚硫酰氯、三乙醇胺及其他监控化学品涉案案件亦呈增长态势。
3、处罚力度显著加大
2025年全国海关的出口管制执法力度显著增加,相较于2024年最高50万元的罚款金额,2025年百万级罚款案件达5起,最高罚款金额达634.17万元(首关缉查字〔2025〕10号);同时,个别案件罚款金额与实际货值比例高达200%,出口管制执法监管显著增强。
4、违法行为类型集中
案件违法行为类型重点突出,主要聚焦商品申报不实、未按规定提供出口许可证两类情形,同时存在少量走私出口管制物项的案件,违法情形呈现高度集中化特征。
三、涉案物项种类
在2025年已公布的出口管制执法案例中(如图1所示),涉案出口产品核心聚焦于两用物项及军品两大领域,其中两用物项和技术领域案件占比超八成,仅少量案件为其他限制/禁止进出境物项。虽然总体涉案产品类别分布格局与2024年基本一致,但是结合本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及政策更新导向,战略矿产等重点领域的案件数量显著提升。

图1
1、两用物项和技术领域
在两用物项和技术领域(如图2所示),主要涉案产品为稀土相关物项、非稀土相关物项、石墨及其制品、无人机以及其他监控化学品等物项。其中,稀土相关物项与非稀土相关物项共同构成战略矿产出口管制的核心监管范畴,两类物项的执法案件合计占比达到50%,成为2025年度出口管制执法的突出重点。

图2
注:
图2中各比例的分母均为2025年出口管制案件中两用物项和技术领域案件总数
稀土相关物项指钐、钆、铽、镝、镥、钪、钇相关物项
非稀土相关物项指铋、锑、镓、锗、铪、钨相关物项
(1)关于稀土相关物项与非稀土相关物项
2025年度,涉案产品为稀土相关物项的案件共83起,占案件总量的26%;涉案产品为非稀土相关物项的案件共40起,占案件总量的13%。两类物项涉案案件合计占比达39%,且均显著实现同比增长,案件数量位列所有涉案物项前两位,说明战略矿产领域已成为中国2025出口管制合规的核心重点领域。这一变化与2025年战略矿产出口管制政策的全面升级直接相关,政策法规持续扩容、管制清单不断细化完善。
(2)关于石墨及其制品与无人机
石墨及其制品和无人机作为两用物项中的重点监管品类,亦是2025年出口管制违法案件的高发领域。其中,石墨及其制品涉案37起,占案件总量的12%;无人机涉案20起,占案件总量的6%。值得关注的是,无人机领域涉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农用植保无人机仍是主要涉案品类的基础上,货运无人机、玩具无人机航模及无人机发动机等的违法出口案件也存在,反映出中国针对无人机全产业链强化出口管控。
(3)关于监控化学品
2025年,涉案产品为监控化学品的案件共37起,占案件总量的12%。从监控化学品种类来看,锂电池中亚硫酰氯、三乙醇胺涉案占比均达案件总量的3%,是监控化学品领域的主要涉案品类;同时,涉及甲基二乙醇胺、亚磷酸二乙酯、磷酸三丁酯等其他化学品的违法出口案件亦有发生。
从违法成因来看,部分案件暴露出口经营者对两用物项海关出口政策认知不足的问题,因不清楚涉案化学品属于两用物项,未按规定提交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最终构成违法。这一现象也提示相关企业:需紧密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管制清单更新公告,结合自身经营品类主动开展合规自查,尤其要强化对小众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管制属性甄别,避免因政策认知缺失引发合规风险。
2、军品领域

图3
2025年军品相关出口管制行政执法案件数量较2024年(29起)有所上升,涉案军品主要集中于《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第13类、第14类,其中第13类项下军用装具、军用被服为主要涉案品类(如图3所示)。
四、执法力度升级态势
1、罚金与案值的比例
从罚款金额与案值比例的分布情况来看(如图4所示),2025年全国海关出口管制执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呈显著上升态势。
其中,罚款占案值30%-50%的案件占比居首,10%-30%区间的案件占比次之,这显示出多数案件已不再停留在低比例处罚区间。同时,罚款比例超过200%的高额罚款案件占比达16%,反映出在部分案件中,执法机关已明显强化执法力度取向,海关出口管制执法的量罚标准和处罚强度方面持续趋严。

图4
2、从轻、减轻及不予行政处罚占比
从处罚结果的整体分布情况看(如图5所示),2025年出口管制相关行政执法在量罚适用上呈现“常态处罚为主、从轻或减轻处罚为辅”的基本格局。
因涉案主体存在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而获得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案件占比约11%,主要体现于涉案主体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或危害后果相对轻微的情形。此外,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约占14%,主要体现于涉案主体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
这一分布结构反映出,2025年出口管制执法在处罚力度显著加大的同时,量罚结果仍保持规范性与弹性并重的特征。

图5
3、刑事案件的出现
自2025年5月打击战略矿产走私出口专项行动启动后,出口管制执法范围延伸至刑事领域,共检索到4起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定罪的刑事案件,涉案主体通过伪报品名、夹藏等方式走私战略矿产出境,刑事案件的出现突显了中国出口管制执法力度的显著加重。
五、违法行为类型
2025年,出口管制执法案件在违法行为类型上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征(如图6所示)。其中,涉及商品申报不实且未按规定提供出口许可证的违法情形为主要类型,明显高于其他违法类型。同时,未提供出口许可证的案件数量亦处于高位,显示许可合规仍是企业出口业务中的核心风险点。
此外,以走私方式规避出口管制监管的案件也存在,并已被执法机关单独识别并从严定性。自2025年5月打击战略矿产走私出口专项行动启动后,出口管制执法已延伸至刑事领域。涉及走私行为的行政与刑事案件的查办趋势,彰显中国对出口管制领域走私行为的执法从严的鲜明导向。

图6
六、企业合规启示与应对建议
1、保持政策敏感性,前置合规审查
企业应建立常态化政策跟踪机制,持续关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出口管制相关公告、更新的管制清单及专项执法行动部署,精准把握监管导向与执法新趋势。
针对出口产品,需前置开展物项管制属性判定工作,对疑似管制物项主动查阅配套法规或向监管部门、专业机构咨询,避免因政策认知滞后或判定失误引发合规风险。
2、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合规
结合2025年中国出口管制的执法重点,企业应重点强化战略矿产、石墨及其制品、无人机、监控化学品等高发领域的合规管理。针对重点物项,企业需细化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核查出口许可证办理情况,从采购、生产到出口各环节落实合规责任。
3、主动配合查处,争取从宽处理
若发生违法行为,企业应积极配合海关等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主动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提供相关材料。同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等相关规定,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损失与信用损害。
[注]
[1]由于没有商务部的案例数据,本文不涉及商务部相关执法案例的统计和分析。